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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篇系列之五》發給差額地價加速區段徵收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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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解決早期農地重劃區圖、簿、地面積不符情形,金門縣地政局賡續處理早期農地重劃區地籍整理差額地價找補事宜,並協助所有權人換發書狀。計已完成差額地價繳納18,114,216元(67.4%)、發給差額地價17,592,013元(71.7%)。
 金門縣地政局在加強地權管理、辦理區段徵收,輔導民間自辦市地重劃方面,就區段徵收來說,提供市港段區段徵收之土地供作興建衛生所及青年住宅、出租住宅等用地,加速區段徵收區之發展並紓解房價高漲居住不易之問題。
 另外,辦理金門大橋金寧端面積9.13公頃及烈嶼端10.52公頃土地區段徵收,完成土地及地上物補償作業,提供用地供金門大橋工程興建使用,並交付用地予需用土地人進行區段徵收區工程規劃設計。
 在辦理尚義區段徵收案抵價地比例及區段徵收公益性必要性評估報告,與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協議價購會及區段徵收公聽會,協調公有土地之處理方式及辦理地上物查估,業主訪查等事項,本區計畫提供合宜價格住宅用地及尚義遷村用地,以儲備土地提供更多元之住宅政策協助解決居住不易之問題。
 金門縣地政局指出,在處理早期農地重劃問題方面,依地籍整理自治條例之規定,為民眾申請共有土地分割案,協助查明是否屬原非共有之土地經重劃分配為共有者計25筆。而在辦理公地撥用,協助各單位為公共建設之推動撥用公有土地及房建物,本年已辦理完成撥用公地101筆,面積為15.1835公頃;另為利民眾依離島建設條例規定購回土地,清查徵收、徵購或價購並辦竣撥用之土地計349筆,送請各土地管理機關檢討有無使用之必要。
 另外,在無主土地代管部分,依土地法第57、58條規定,執行無主土地代管,並依規定於代管期間代為放租收益,本年計代管無主土地計25筆,面積為11.563978公頃。地政局指出,有關外國人地權管理部分,依土地法規定核准外國人取得、移轉或設定土地權利計3案,及受理陸資金門陸島酒店為觀光旅館之投資取得不動產物權計土地權利8筆、建物1棟。
 至於在縣有農業區土地管理方面,地政局指出,持續清查縣有土地使用情況,積極提供公務或公共用或閒置土地供公共設施保留地交換,現經管縣有土地計939筆,面積63.66公頃,放租415筆,清查占用6筆。而在市地重劃方面,是協助土地所有權人完成金沙鎮保生新村自辦市地重劃,已完成土地點交,為金門縣首宗完成市地重劃之地區;以及賡續協調國順街西側工乙-五市地重劃計畫相關作業,因土地所有權人有不同之意見,為予尊重,停止重劃之執行;另推動烈嶼國中周邊地區市地重劃面積13.64公頃,為加強與土地所有權人溝通,多次開會說明以解疑慮,為加速本區之開發,並辦理工程規劃設計等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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