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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所攝影比賽開始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董森堡/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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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區攝影高手們看過來!為宣導地區保林、護林及綠美化推動成果,林務所舉辦建所六十週年攝影比賽,收件期限至明(104)年一月二日止,歡迎愛好自然攝影的朋友們踴躍參加,以鏡頭記錄下金門地區獨有的森林資源。
 林務所表示,適逢金門縣林務所建所六十週年,並為宣導地區保林、護林及綠美化推動成果,希望藉由鏡頭紀錄下行道樹生態綠廊及珍貴老樹之美,讓大眾均能透過得獎作品,瞭解金門地區獨有的森林資源,因此特別舉辦此次攝影比賽。
 在攝影主題規定方面,將以行道樹之美及珍貴老樹為攝影主題均可。參加資格:愛好自然及攝影者歡迎參加,每位參賽者參賽作品限十張,且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至於作品規格一律沖放為6×8吋光面相片,參賽作品背面需附報名表(如附表,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並浮貼於作品背面。送件同時需繳交原底片或正片,數位攝影畫素應大於1,300萬,並繳交電子檔光碟(交件格式一律為JPEG檔案),否則不予評審。
 在參賽規範部份,參賽作品凡經評審得獎確定,即不得放棄並不予退件,如需留底存參請先行備份;未得獎作品於得獎名單公布後可至林務所造林課領回,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天災、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另交付之作品不得裝裱、彩繪、格放、加色、劃線、抄襲、拷貝、疊片、電腦合成與修改,且未經公開刊登發表,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肖像權、人格權、隱私權之情事。
 林務所提醒欲參賽的民眾,得獎作品如經查證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及司法訴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另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公開、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
 這項比賽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明年一月二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三十分止(郵戳為憑),創作者請將作品(6×8之照片)裝袋,並附作品檔案光碟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信封請註明「金門縣林務所建所六十週年攝影比賽」字樣,以郵寄或親送金門縣金沙鎮大洋里東山31號│金門縣林務所造林課。洽詢電話:082-352846#310,造林課陳小姐或蔡小姐。
 林務所將擇期選出得獎作品。獲選為前三名者,分別可獲得獎金壹萬元、捌仟元及陸仟元;另外將選出佳作十名,頒發獎金壹仟伍佰元。所有獲獎者均可獲得獎狀乙幀,得獎作品亦有機會印行成為林務所年度宣導月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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