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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麥契作申報監割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董森堡/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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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區農友們請注意!金門縣農業試驗所展開一○四年小麥契作申報及監割將受理申請,請地區農友們在明年一月十五日前,至各鄉鎮公所辦理相關手續,契作與監割申請僅限上班時間接受登記(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金門農試所表示,依據金門縣高粱、小麥雜糧契作實施要點,該所自即日起受理一○四年冬季小麥申報契作,受理地點為轄區各鄉鎮公所,農友們可自行向各轄區鄉鎮公所領取申請表,至於申請期限則自即日起至一月十五日止,於上班時間接受登記。
 在申請契作規定方面,農戶申報契作切結書其地號、面積應確實,各類地權資料檢附完備,且應於申請時間內如期申報。另農戶種植非自有農地之私有地,需徵得地主同意,並出具同意書,始得申請契作;租賃公有地應依農耕使用,但不得種植小麥,違者本所不予核定種植面積及監割簽証,如有私自種植公有地一經發現,將依佔用公有地送有關單位究辦,並自負法律刑責。
 如地主為旅居海外及台灣者,自九十五年起至九十九年皆有取得村里長証明(必需5年間皆有証明),並經由本所核定契作面積者,視同具有耕種權,免附村里長証明,但爾後若該地耕作者與地主有經營糾紛,耕作者需自負法律刑責並取消該農地契作資格。
 特別注意的是,各申報農戶應於一○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種植,逾期不予核定種植面積及監割簽証。地區種植小麥契作農戶在採收十天前以電話向農試所申報農藥殘留抽樣檢測;受抽測農戶農藥殘留合格者,依契作保價政策辦理收購;若檢測不合格者,農試所即於採收前三日通知農戶到場採樣複驗,動植物防疫所於複驗日起2日內完成檢驗,若仍然不合格將不予保價收購。
 另小麥採濕穀收購,農試所將於農友收割時派遣人員全程監割,待預運送時簽証認証單,農戶需於一小時內直接運送至縣農會瓊林穀物乾燥中心,烈嶼鄉直接送至該區農會過磅收購,農戶於訂定契約核准之種植農地,其生產小麥本所將如數依約保証價格收購。監割時間於每日早上八點起至晚上七點止(星期例假日於農忙時本所照常配合加班監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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