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地於民今說明會歡迎參加
金門縣地政局為向民眾宣導離島建設條例修法內容,讓人民了解自身權益,將於今(六)日上午十時,於金湖鎮公所舉辦第二場次「離島建設條例還地於民說明會」,會中將邀請地區各公產管理機關出席說明,地政局呼籲金湖地區民眾、及村里社區鄉親踴躍出席,了解修法內容以維護自己的土地權利。
地政局表示,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修正條文業已於今年一月初公布施行,其中第一項規定「除戰地政務期間遭徵(收)購土地以外,另於戰地政務期間被占用、戰地政務終止後補行徵收登記為公有之土地,土地管理機關已無使用或事實已廢棄使用,民眾得按申請當年度公告地價申請購回」。明定土地管理機關應於二年內全數公告,公告後五年內受理民眾申請,並排除都市計畫法、土地法、國有財產法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之限制,不需經過都計變更地目等冗長程序,有效縮短鄉親購回土地期程。
地政局表示,該局將於說明會中詳細說明,此外該局多項便民措施,如「跨越海峽、地政好厝邊」跨域合作、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地政規費、遠途登記案件先行審查服務等,亦將一併於說明會中宣導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