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研議地區擴大可建面積陳福海﹕操之在我部分先做
縣長陳福海昨日下午召集副縣長林德恭、建設處長翁自保、科長王垣坤、商中治等人,針對使地區可建面積增加進行研議。(李增汪攝)
縣長陳福海昨日下午召集副縣長林德恭、建設處長翁自保、科長王垣坤、商中治等人,針對使地區可建面積增加進行研議。陳縣長強調,新興發展區好好規劃,以及都更規模儘量放大,和沙美市場協助整合來推,建設處都可以再仔細研究。
這場研議使地區可建面積增加相關配套措施簡報,昨日下午三時三十分起舉行。縣長陳福海在聽取建設處報告後,是覺得操之在我部分可以先做,如集合住宅、經濟住宅、社會住宅部分。而金門都更最快可在今年底公告實施,像西南門里辦公處就可做都更示範點,至於沙美市場則要協助整合來推。而尚義住宅區有一部份可提供做為社會住宅,只租不售。
縣府建設處指出,因應空間不足研究使地區可建面積增加,主要為:平行增加都市發展用地,以及立體容積增加:老舊社區整建都更。建議推動方向,短期階段(預計半年至1年內完成),為老舊社區以都市更新方式辦理-預計半年內完成;分區為自然村專用區但實質為現代社區者-完成細部計畫。中期階段(預計2年內完成):繼續推動整體開發案件;引導自然村專用區土地有效開發。長期階段(預計2年至4年內完成),包括:都市計畫專案檢討案、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民眾建議自然村擴大及相關陳情意見議題);對於趨飽和之城區以擬定都市更新計畫辦理-預定於半年內完成相關法定程序。
建設處指出,依據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縣府刻正辦理擬定都市更新計畫,劃設都市更新地區,更新單元基準朝向400-500平方公尺之間做擬定。而依都更獎勵規定最高可達基準容積之50%,以目前住宅區商業區可建築土地計算,最高可增加相當於可建築土地面積約62.47公頃之樓地板面積,原本依容積率管制之4樓建築物可增加至6樓。縣府未來擬定之都更計畫比較新北市及台北市辦理之都更申請案及所推行之簡易都更案申請更為簡便,可有效解決目前城區開闢率趨飽和致居住空間不足之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