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申請明起跑
縣政府民政處發佈今(104)年第二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將自明(一)日上午八時起至四月十六日下午五時止,於全縣各鄉鎮公所民政課受理申請。民政處籲請民國六十九至八十二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有意願服替代役者,可於受理期間內依內政部公告規定提出申請。另,為解決海外留學生兵役問題,今年仍持續受理國外留學生返國服一般替代役申請。
此次申請作業區分為以「專長資格」或「一般資格」提出申請,申請作業流程分述如下:
一、以「專長資格」申請服替代役之役男:須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役別(項目)、機關(役別(項目)、機關一經選定送出系統後即不得更改),並得依「個人意願備選一般資格」(但已判定替代役體位者除外);申請役男應於公務機關上班時間內持身分證及專長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並於申請截止日(四月十六日)前將申請資料掛號郵寄內政部役政署才算完成申請手續。
此外,有關專長資格替代役於今年七月至十二月,依核定之役別(項目)、機關及籤號順序,按機關需求分梯次徵集入營服役。
二、單純以「一般資格」申請服替代役之役男:於申請期間持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直接向戶籍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經錄取後,依申請先後順序徵集入營服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