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阻陸船越界捕魚擬加重處罰
大陸漁船常越界捕魚,影響漁民生計。(本報資料照片)
大陸漁船越界捕魚議題,近年來愈演愈烈,這種情況不解決,不僅壓縮金門縣漁民作業空間,甚至也造成漁民漁船、漁具的損失,在收穫銳減下,對漁民的生計及地區漁業資源的保育工作均影響至鉅。
據了解,目前越界作業的大陸漁船,通常以三層刺網、蟹籠及定置漁具為主要作業方式,部分設置更因鄰近航道,影響船隻航行安全,且三層刺網又是極具破壞性漁法,那種大小通吃的景況嚴重影響漁業資源保育工作。
一項統計資料顯示,102年度金門海巡隊帶案處分453件,罰鍰92件693萬元;103年度帶案處分365件,罰鍰97件1051萬元,唯如此尚不足以遏阻大陸漁船的前仆後繼。
為提高現行裁罰之基準額度,以期強化遏阻大陸漁船越界捕魚之情形,陸委會曾於去年召開一項會議,除了作成相關法令研修決議,也寄望針對大陸漁船於我方漁汛越界捕魚惡行重大之情形,研議加重處罰考量基準,藉以強化遏阻的效果。去年12月,縣府與廈門市海洋與漁業局交流,陸方亦承諾將加強廈漳泉三市之聯合執法及「三無」漁船之查緝力道,宣導所屬漁民勿越區捕魚,同時也希望加強兩岸聯合執法力度以達震懾效果。
而為落實法令規定,發揮立法預期效益,海巡機關也將持續執行專案性擴大威力掃蕩勤務,定期於北方三島、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大陸漁船越界頻繁海域,執行擴大取締工作,並視需要統籌調派各級巡防艦艇支援轄區海巡單位,以充足能量及專案性勤務規劃,加強取締,嚴格執法,以確保海洋生態資源,捍衛我國漁民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