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斜屋頂縣府有補助
為減輕鄉親在自然村專用區內興建斜屋頂及使用傳統建築元素產生之負擔,縣府今年編列新台幣兩千萬元辦理獎助,符合申請資格自101年10月18日後取得使用執照者且建物沒有違建或二次施工情形即可辦理申請。
為維護村落景觀風貌特色、減輕民眾經費負擔,縣府特訂定「金門縣建築物融合傳統聚落風貌獎助自治條例」以及「金門縣建築物融合傳統聚落風貌獎助審查基準」,提供建築設計準則與經費補助標準供民眾參考。請民眾依該規定填列申請書件向縣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提出申請。
現行每一案件最高可獎助新台幣80萬元,如獨棟建築設置斜屋頂,使用現代式斜屋頂最高可獎助40萬元,傳統燕尾或馬背式斜屋頂最高可補助至60萬元,其他如地坪、圍欄、立面面磚、窗台…等項目,縣府均有詳列工項與獎助標準,鄉親如不清楚可上縣府建設處網站下載相關法規與說明,或洽詢縣府建設處都市計劃科將有承辦同仁進行說明。
本年度審查會議將於五月與八月召開,欲申請本年度補助之鄉親請於104年4月30日或7月15日前向縣府申請,預算有限歡迎民眾盡早提出申請,縣府將依申請通過時間排列補助優先順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