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補助31日截止申請
為鼓勵影視業者抵金取景,用影像行銷城市,創造地方政府、地方產業與影視業者創造三贏,文化局訂有「金門縣補助影視業者製作拍攝辦法」每年編列經費補助,受理影視業者提案申請,今年度第二次補助申請,將於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受理,文化局歡迎有興趣之業者踴躍提出申請。
文化局自一百年起每年編列拍片補助經費影視業者來金門拍片取景,行銷城市形象,並從送件的提案中選出最佳的影視製作案。根據文化局統計,迄今已補助十餘部精采影視作品,訂於今年上映的電視連續劇《雲雀之歌-李國銘師兄的故事》也在金門留下美麗足跡。期待由地方政府與影視文創產業者合作,再創城市行銷成功之例。
文化局指出,今年度第二次補助案已經開始收件,有意申請者敬請把握機會,凡影片內容有足以辨識金門縣景點之場景,對於行銷本縣有正面效益,且其劇情內容與金門縣具有關聯性、具公開播映計畫,並符合「金門縣補助影視業者製作拍攝辦法」規定者,得金門縣文化局申請補助,電影片、電視連續劇、廣告片、短片等均能申請;即日起至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受理,補助辦法及申請表單可至文化局網頁下載,網址http://web.kmccc.edu.tw,首頁-檔案下載-藝文推廣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