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警王明祥 獲頒政風工作績優人員

金湖分局第二組組長王明祥(右)獲內政部警政署核定為「106年辦理政風工作績優人員」。(金湖分局提供)
金湖分局第二組組長王明祥,自105年3月起即督辦金湖分局政風業務迄今,負責盡職、積極認真落實,督辦業務均能如期圓滿達成任務,獲內政部警政署核定為「106年辦理政風工作績優人員」。
內政部警政署成立政風室後,為鼓勵標竿學習暨提振員警工作士氣及樹立警察形象,於年度內均會辦理甄選表揚「政風績優人員」。
金門縣警察局表示,自103年4月成立政風室以來,組長王明祥於105年3月起即督辦金湖分局政風業務迄今,督辦參與廉政反貪大型宣導活動、春節、中秋節監察防貪稽核工作、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抽籤、申報實質審查、政風預防及查處工作;推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登錄、清查易滋弊端業務、查處民眾檢舉或上級交查案件及公務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項政風業務均能負責盡職、積極認真落實,督辦業務均能如期圓滿達成任務;且王明祥從警以來均未涉刑案或風紀案件,未曾因品操受懲處或核列本局教育輔導及風紀評估對象等不良情事。
金門縣警察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甄選表揚辦理政風績優工作人員實施要點」規定,薦報該金湖分局第二組組長王明祥代表參選,並獲內政部警政署核定為「106年辦理政風工作績優人員」,頒發獎座1座及禮券1000元獎勵;金湖分局並於12月份分局主管會議時予以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金湖分局長劉清俊表示,受上級肯定及表揚,除了是一份榮耀外,更是責任的加重,期許每位同仁都能標竿學習,見賢思齊,持續努力,讓社會治安更穩定、交通更順暢,共同營造優質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