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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場甄選泳池救生員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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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立體育場甄選游泳池救生員正取1名(107年9月至107年12月),備取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4個月內),歡迎符合資格者自即日起至本(9)月9日下午5時30分止,上班時間親自、委託或以郵件(郵戳為憑)送達金門縣立體育場游泳池,逾期、資料不完整或證件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
救生員應徵人員資格為:(一)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二)年滿十八歲(民國89年9月4日前出生者)。(三)高中(職)以上學歷。(四)具備救生證照(必須為教育部體育署「受認可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軍人協會、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臺灣慧行志工救生游泳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會、中華民國水域訓練檢定協會﹞所核發之有效救生員證照)。(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六)參與過游泳池管理研習訓練者或持有救護技術員證照、水、電專業證照者尤佳。
救生員工作地點在金門縣立體育場游泳池,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休息2日,薪資為日薪1,500元,工作時間為早班05:30~13:30、晚班13:30~21:30,每個月排定輪班表,依表定時間上下班,國定假日游泳池照常開放必須配合排班。
工作內容方面,游泳池開放時間執行救生員工作,其餘時間由管理員指揮執行館內相關必要之工作與執行臨時交辦事項。
本項甄選時間為9月10日(週一)上午10:00,請提早15分鐘報到。甄選地點在金門縣立體育場游泳池。甄選繳交文件包括:報名表,附貼相片、身分證影本及救生證照影本、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所附證明文件如有虛偽造假情事者,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郵寄地點: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收件人請寫金門縣立體育場收,並註明:「報考救生員」字樣。
甄選方式:1.筆試50%(體育署游泳池救生員檢定學科測驗題庫)。2.面試50%。3.甄試成績以達70分合格。聯絡人:盧先生,電話:082-321226、0980-345-909。錄取成績於9月12日前公告於金門縣政府及金門縣運動地圖資訊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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