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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議 以國有土地換軍事史蹟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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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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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軍方之前為「還地於民」拆除「三獅山砲堡」,引發各界對軍事史蹟保存的關注。也燒出「還地於民」與「軍事史蹟保存」的兩難。金門縣政府表示,為解決以上問題,縣長陳福海主動出擊,對於軍方釋出之營區,為免具有歷史意義之軍事設施部分座落於私有土地上,受限於離島建設條例規定,需拆屋還地,由原土地所有權人購回之情形,縣長展現其維護保存之政策高度,認為「軍事史蹟、閩南傳統建築、自然生態均是金門的瑰寶與資產,應想方設法有效維護保存」。並向來金視察的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提出以國有土地交換產權,以取得該軍事設施之土地產權建議,獲得支持。
 縣長陳福海表示,由於現代化及都市化程度較緩,金門至今仍保存了大量的有形(物質)與無形(非物質)、不同時代之文化遺產,如傳統聚落與民居建築、洋樓建築、古典的宗族文化、傳統信仰、生命禮儀、軍事設施等,受到國內外學術界與文化界人士的高度重視,是我國具世界遺產的潛力點之一。換言之,歷史保存為金門發展的重要方向,傳統聚落、軍事遺址與營區的再發展更是縣府當前施政的重要課題。
 為鼓勵居民參與保存維護傳統建築及城鄉風貌,縣府表示,縣長陳福海特別指示建設處採積極作為,主動檢討修正「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本自治條例」,將傳統閩南式或洋樓式建築物,依原樣修復者,申請補助所需之工料經費,補助1/2,由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整,調整為「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三百萬元整。但經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審議委員會審議具保存價值之廟宇、祠堂或其他性質特殊建築物,補助總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並以一次為限」。
 依據縣府統計,依據「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本自治條例」申請修復獎助案件,截至107年8月底,已完工案件計588件(棟),政府獎助金額高達7億3527萬9671元,由此顯示縣府在維護傳統閩南建築之投入與用心。
 至於對軍方釋出之營區,為免具有歷史及意義之軍事設施部分座落於私有土地上,受限於離島建設條例規定,需拆屋還地,由原土地所有權人購回之情形。縣長也展現其維護保存之政策高度,認為「軍事史蹟、閩南傳統建築、自然生態均是金門的瑰寶與資產,應想方設法有效維護保存」。
 縣政府指出,軍方釋出之營區,往往其地上軍事設施部分座落於私有土地上,為維護軍事史蹟之完整與保存,縣長陳福海特於9月11日,向來金視察的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提出建議,建請協調財政部同意以國有土地交換產權,以取得該軍事設施之土地產權,獲政務委員張景森正面回應,並表示:「類似案例可先依文資法指定為文資身分,至於土地產權同意協調財政部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辦法』之規定,以鄰近國有土地與之交換產權,俾取得該軍事設施土地之完整產權」。
 對於軍方釋出之營區,其地上軍事設施常有部分座落於私有土地上,為維護軍事史蹟之完整與保存,縣長陳福海非常重視,除於9月11日向來金視察的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提出建議,建請協調財政部同意以國有土地交換產權,以取得該軍事設施之土地產權案外,亦於9月8日(星期六)下午4時召開專案會議,邀請金門防衛指揮部副指揮官、工兵組長、軍備局代表、國產署金馬分處主任黃國卿、參議翁自保、財政處代處長王漢文、文化局局長呂坤和、地政局副局長呂清福等單位代表研商積極對應作法。
 陳福海說:金門永續發展的方向在於維護獨特的歷史遺產及豐富的自然生態,使得它在臺灣海峽東西岸城鄉中成為人文薈萃、適宜人居、健康安全、旅遊休閒的地方,一個無法取代、不能複製的島嶼。而這種逆向思考是尋找及建構金門酒廠之外的第二顆發展引擎的重要方法。金門未來也會善用其地緣角色及歷史資產加以自我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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