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CO2e年排放有總量管制 業者須預作準備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點閱率:995
字型大小:

 環保署為使業者在未來新設或擴廠時,能及早因應溫室氣體總量管制工作,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20條授權,會銜經濟部共同公告訂定「新設或變更溫室氣體排放源排放量規模」,明定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者,為新設業者之列管條件。有關本公告相關資料可上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下載。
 本縣環保局指出,環保署鑒於國際上包括歐盟、韓國、澳洲等已(或曾)實施總量管制國家,多以業者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CO2e者為列管門檻,因此,該署參採前述作法,並連結現有管制制度(應盤查溫室氣體排放量之門檻、固定污染源許可證變更之條件),訂定本公告,並特別提醒未來符合本公告條件之業者,應及早引入最佳可行技術降低排放,為溫室氣體總量管制預作準備。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