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家鄉味熟肉品 經檢疫可輸台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金寧報導。
點閱率:1,858
字型大小:

日前因海漂豬屍事件,相關豬肉產品禁止輸台之管制已解除,但因金門地區管制偶蹄類動物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禁止輸送至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之規定,偶蹄類動物肉品的家鄉味攜至台灣,應向機場金門檢疫站申請檢查,確認肉品煮熟即可放行。洽詢電話:金門檢疫站(082-311441)。
 新年節慶漸入尾聲,許多金門鄉親欲將祭祖後供品帶至台灣本島給子女食用,祈保平安。然而日前因海漂豬屍事件,相關豬肉產品禁止輸台14天之管制已解除,但囿於目前金門地區偶蹄類動物尚有使用口蹄疫疫苗(台灣本島、澎湖及馬祖地區現為已拔針),故豬、牛、羊等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仍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7年12月13日公告修正「金門地區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禁止輸往台灣本島及其他離島」之規定,管制偶蹄類動物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禁止輸送至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
考量鄉親惦記在外遊子,在兼顧防疫風險與便民前提下,依照以下步驟,即可將含偶蹄類動物肉品的家鄉味攜至台灣。第一、將肉煮至全熟,用「燉」、「滷」或「熬」煮等長時間加熱的方式更佳;第二、攜帶登機證,向機場金門檢疫站申請檢查,確認肉品煮熟即可。
另外,依據「金門地區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禁止輸往台灣本島及其他離島」公告,偶蹄類動物肉及雜碎占總固形物未達50%,且經連續三十分鐘70℃以上或連續三分鐘100℃以上加熱處理,廣東粥及含肉燒餅等產品因肉品含量低且製程均經前述加熱處理,經評估風險極低,亦可輸往臺灣。
面對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之際,台灣仍一步一步朝著口蹄疫非疫區的目標邁進,防疫工作需要你我一起參與。有關動物或肉類產品運往臺灣的相關問題,歡迎來電至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082-311441)諮詢,檢疫站竭誠為您服務。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