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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所提醒 犬貓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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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防範犬貓發生狂犬病疾病,防疫所於農曆年前(1月12~13及26~27日)辦理迎新春農業展之免費狂犬病預防注射及動物保護宣導活動,民眾參與狀況踴躍,合計施打301劑狂犬病疫苗、寵物登記28隻。鑑於春節期間台灣發生民眾遭鼬獾咬傷,且該鼬獾經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確診為狂犬病陽性,故藉此再呼籲民眾勿主動接觸野生動物,並應每年為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
防疫所於1月12~13及26~27日辦理「迎新春農業展之免費狂犬病預防注射及動物保護宣導活動」,活動已順利落幕,期間民眾參與狀況踴躍,據防疫所統計合計施打301劑狂犬病疫苗、寵物登記28隻,期間也協助民眾清查其名下寵物狀態是否正確,以及是否已完成絕育手術。
關於犬貓發生狂犬病疾病之防範,防疫所表示,目前狂犬病疫情仍侷限於野生動物,然而花蓮縣於一○八年度仍有發現狂犬病陽性鼬獾。其中,光復鄉有二件狂犬病陽性鼬獾主動接近民眾之案例。又農曆春節期間並新增一件為民眾遭鼬獾咬傷,該鼬獾經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確診為狂犬病陽性,顯示狂犬病疫情似乎有自台東縣持續往北部擴散跡象。因此,防疫所也再次呼籲民眾勿主動接觸野生動物,並應每年為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
防疫所指出,犬貓在施打狂犬病疫苗後,可以得到認證的注射證明頸牌,飼主應將犬牌繫於動物身上,狂犬病頸牌每年依序由綠、紅、藍、黃替換。今(108)年度輪到紅色頸牌,為毛孩掛上注射證明頸牌,不僅可以作為是否施打狂犬病疫苗的證明,若犬貓不小心走失,顯眼的頸牌也方便路人辨識,而將毛孩帶到鄰近動物醫院利用網路系統找到主人,減少寵物找不回的遺憾。
 防疫所也再次提醒民眾,狂犬病疫苗依規定須每年定期施打,若民眾接到防疫所的預防注射通知書,一定要於期限內攜帶犬貓前往防疫所補強狂犬病疫苗。若未依規定施打疫苗,將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敬請民眾留意,而若有疑問可以電洽防疫所協助,以免受罰。
防疫所除每年新春活動外,於暑假期間亦會辦理狂犬病疫苗巡迴注射,民眾可就近帶家中犬、貓前往巡迴點注射狂犬病疫苗,如果有其他施打疫苗上的疑問,聯絡防疫所協助處理,洽詢電話082-33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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