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安全蔬果栽培網室補助 今受理登記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綜合報導。
點閱率:769
字型大小:

金門縣農試所為推廣地區農戶種植安全蔬果,減少農藥使用,讓金門農產品之食用安全更有保障。今(110)年度同樣提供安全蔬果栽培網室設施補助,並將自今日(3\8)起受理登記。農試所敬請符合資格之農友,備妥土地權狀謄本(或委託經營同意書、租賃契約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於上班時間到農試所填具申請表登記,待登記完成後,將派員組成評審小組現勘遴選補助之,如有疑問可電話洽詢,333381,陳小姐。
近年大眾對食品安全的關注不斷提高,金門縣農業試驗所為改善地區農產品之食用安全,減少農藥使用,以及持續推廣地區農戶種植安全蔬果,依今(110)年度農業產銷補助計畫,補助地區農戶設置安全蔬菜網室及果樹防鳥網室。訂於110年3月8日起至110年3月17日止(上班時間)受理登記,正取16棟(備取10棟)。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指出,同一申請人僅可選擇申請一種設施,同一申請人最多可申請兩棟網室或果樹防鳥網室。每棟網室(簡易式)總面積144平方公尺(含)以上,每棟果樹防鳥網室(水平棚架式)總面積800平方公尺(含)以上,若為補助兩棟者,可選擇合併搭設為一棟,設施總面積需1600平方公尺(含)以上。而補助經費以不超過總經費之49%原則,每棟最高補助金額新台幣8萬5千元。
農試所敬請符合資格有意申請之農友,攜帶土地權狀謄本(或委託經營同意書、租賃契約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申請人印章等,於規定期間內之上班時間前往農試所填具申請表登記。農試所將待完成登記後,派員組成評審小組,辦理農戶之遴選及補助,並根據栽培情形及銷售狀況等各方面考量,由評審小組判定給予補助之棟數。
農試所說明,蔬果栽培網室評分標準如下:
一、合法取得土地經營權者,非自有農地之私有地,需徵得地主同意,並出具同意書或租賃契約書。
二、作物栽培及田間衛生管理良好。
三、土地鄰近有水源且有設置灌溉設施可供安全蔬果栽培種植後灌溉者。
四、經營面積足夠,土壤質地、防風及排水設施均良好者。
五、有銷售管道、具穩定客源,且蔬果銷售狀況良好者。
六、本所輔導之安全農業示範農戶,於遴選時優先納入評分考量。
七、栽培戶必須接受本所及有關單位輔導與提供示範觀摩。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