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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節配售酒工作滿1年資格認證 5/17開始辦理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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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敲定110年端午節配售酒購酒期程,5月10日起將率先在金城鎮開賣,另配售酒工作滿1年資格認證也將在5/17開辦。(縣府提供) 金門縣政府敲定110年端午節配售酒購酒期程,5月10日起將率先在金城鎮開賣,另配售酒工作滿1年資格認證也將在5/17開辦。(縣府提供)

金門縣政府訂定110年端午節配售酒申購日期將從5月10日起展開配售作業,配售酒品為「1公升53度特選金門高粱酒」1打(共計有12瓶),採整打銷售不拆解,每瓶的單價為新台幣400元,一打總計新台幣4800元。
縣府表示,縣民如果於110年6月14日(含)已設籍本縣連續滿4年,並已年滿20歲,取得一般配售資格,請於各鄉鎮配售期間向各村里配售點洽購,各鄉鎮配售期程依序為:金城鎮(配售日期5月10、11、12日);烈嶼鄉(配售日期5月11、12、13日);金沙鎮(配售日期5月12、13、14日);金湖鎮(配售日期5月13、14、15日);金寧鄉(配售日期5月14、15、16日)。
縣府表示,符合一般配售資格縣民如果無法在鄉鎮配售期間申購本節配售酒品,可於110年6月9日至11日三天期間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辦理補申購,逾期仍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
縣府也公告工作滿一年配售資格認證,必須在110年6月14日(含)同時符合:(1)、當日仍設籍本縣且已連續設籍滿1年;(2)、當日仍實際於本縣工作且已連續滿1年;(3)、已年滿20歲。同時符合前3項條件者,請於今年5月17日至21日上午9時至下午至5時整(含午休時間),檢具設籍、工作及年齡證明文件,並填妥申請書,向縣府財政處申請認證,逾期不受理。
縣府提醒申請認證時應檢附文件另詳財政處網站公告,申請書請於該公告下自行下載列印,並預先填妥以節省等待時間。本項認證通過之名冊將於今年6月3日統一公佈於縣府財政處網站,不另行發文通知認證通過之申請人。
縣府指出通過認證者申購本節酒品期間及地點,同一般配售資格縣民補申購期間及地點(110年6月9日至6月11日三天期間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申購),逾期不受理補申購。其他各項認證作業,請向戶籍所在鄉鎮公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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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32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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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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