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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孩子健康成長 社會處訂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費用補助計畫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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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社會處訂定金門縣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費用補助計畫,提供健保費用補助、醫療費用補助,以保障每個孩子健康成長的權利。(圖摘自社會處網站) 金門縣社會處訂定金門縣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費用補助計畫,提供健保費用補助、醫療費用補助,以保障每個孩子健康成長的權利。(圖摘自社會處網站)

兒童就是國家與社會的未來主人翁,成長過程需要持續照顧與愛護!然而,有兒童或少年因先天或後天及家庭經濟環境等因素而影響其正常成長,以及面臨醫療問題時,將造成家庭沉重的經濟負擔。為了讓金門弱勢家庭中的小孩,都能夠獲得妥善照顧,金門縣社會處訂定金門縣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費用補助計畫,針對其提供健保費用補助、醫療費用補助,讓他們不因家庭經濟問題,而錯失醫療照顧的機會,以保障每個孩子健康成長的權利。
金門縣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費用補助計畫的補助對象為設籍金門縣,並符合下列各項之一者:(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內之兒童及少年。(二)、領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者。(三)、發展遲緩兒童。(四)、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九條規定,未滿六歲之兒童。(五)、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1項各款情形受保護之兒童及少年。(六)、安置於立案之公私立兒童及少年及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之兒童及少年。(七)、早產兒。(八)、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及其子女。(九)、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罕見疾病或領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之兒童及少年。(十)、其他經金門縣政府評估有補助必要之兒童及少年。它的補助標準:一、健保費:(1)、協助繳納前未保、中斷投保或欠繳之全民健康保險費。符合前點資格之兒童及少年有未保、中斷或欠繳之健保費,由金門縣政府於每年四月底及八月底前統一造冊向衛生福利部健康保險署查詢欠費情形並確定補助名單,其款項由金門縣政府逕行繳納。(2)、每人以補助一次為原則。經金門縣政府補助後,如仍有欠繳情形者,不再補助。但有特殊情事並經金門縣政府評估有需求者,不在此限。二、醫療費用:(1)、低收入戶,每次應自行負擔醫療費用全額補助,每年每人最高補助金一百萬元。(2)、金門縣政府安置之兒童及少年,每次應自行負擔醫療費用全額補助,每年每人最高補助金一百萬元。(3)、中低收入戶,每次應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補助百分之八十,每年每人最高補助金八十萬元。(4)、一般戶,每次應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補助百分之七十,每年每人最高補助金七十萬元。
至於其住院期間之膳食費、看護費及住院費用依住院天數據實補助:A、膳食費:以受補助對象為限。B、看護費:以醫療院所開立證明住院期間需僱請專人看護者為限。列冊低收入戶及本府安置之兒童及少年每人每日最高補助二千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台幣一千元;一般戶每人每日最高補助五百元。C、住院費:因疾病、傷害事故就醫所生全民健康保險應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為限。
申請金門縣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費用補助計畫,申請人應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公所提出申請,應備文件包括申請表、戶籍資料影本、具領款收據正本一份、申請人或受補助者之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符合補助資格之證明文件(每次申請時皆應檢附)。如欲瞭解更多補助詳細資訊,請上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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