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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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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社會處長董燊昨主持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盼能營造無障礙的友善環境。(社會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長董燊昨主持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盼能營造無障礙的友善環境。(社會處提供)

為落實身心障礙權益保障事項,以及營造友善環境。金門縣政府於日昨舉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課程,邀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黃書瑜律師講授,現場有縣府各局處人員及來自從事社會工作領域專業人員、一般民眾的學員,約有一百餘人參加。
社會處長董燊主持開場表示,人人生而平等,不會因為身分、年齡、性別、地域、族群、身心障礙等原因而有所不同或落差。而且,縣長楊鎮浯很重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身心障礙者各項權利,更是縣府重點施政項目工作,亦積極佈建身心障礙相關福利政策,盼能營造無障礙的友善環境。
今年度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課程,縣府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金門分會共同合作辦理,主要授課內容除倡議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意涵、概念及重要精神外,更以實務案例搭配國家現行法規加以舉例講授,希望能藉由黃律師豐富實務經驗分享,使學員於實務中遇到相關問題都能夠臨危不亂,並妥善執行因應,進而促進身心障礙者之權益保障。
社會處指出,聯合國於二○○六年通過國際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台灣也在二○一四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是二十一世紀第一個人權公約,影響全球身心障礙者之權利保障,也是聯合國所通過的國際性公約中,第一次用於保護身心障礙者人權的公約。
社會處說明,國際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八大原則分別為:尊重個人自主與個人自立、不歧視、充分融入社會、尊重每個人不同之處,接受身心障礙者是社會多元性的一份子、機會均等、無障礙、男女平等、尊重兒童,保障身心障礙兒童的權利。期待藉由專業講師的實務經驗分享,學員能夠換位思考,切身感受,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運用於實務工作上,使身心障礙者能夠得到以人權為基礎的支持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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