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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提供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測服務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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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在該局停車場內提供替換用排氣管的噪音檢測服務。(莊煥寧攝) 環保局在該局停車場內提供替換用排氣管的噪音檢測服務。(莊煥寧攝)

 環境部與交通部為了有效管理機車改裝排氣管所造成的擾人噪音問題,針對已經發布的「機動車輛替換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提供1年的緩衝期,即自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您是屬於排氣管改裝的車主,請在緩衝期內至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https://noisecar.moenv.gov.tw/CarSilencer/)進行認證申請,後續地方環保局將會依據申請資料,以公文或電話聯絡的方式通知車主到指定地點進行檢測。而在緩衝期結束後,即114年開始,若車主使用未經認證且噪音值超標的排氣管,最高可處新臺幣5,400元罰鍰。
  環保局為了方便地區民眾進行上述系統申請後的檢測作業,將自113年4月起,訂於每個月的最後一個禮拜五上午9時,在該局停車場內提供替換用排氣管的噪音檢測服務,請車主在完成前述系統的資料登錄,以及收到環保局的通知後,儘速與環保局確認檢測時間。也特別提醒,若車主未先在系統登錄掛號者,現場是不接受檢驗的。
  環保局也提醒車主,受測車輛應自行檢查是否有車殼震動、引擎異音等情形,並確認消音塞是否為全周焊,如為活動式螺絲固定者請將其全周焊,否則環保局將不受理檢測。
  而在進行認證檢測時,第一次檢測不合格並不會開罰,但第二次檢測仍不合格時,環保局將不再受理該車的檢測,車主後續需自費且自行向經環境部許可的實驗室辦理檢測。另外,若車主使用的是經過認證的排氣管,仍可在系統進行基本資訊的登錄,後續該系統將與監理單位資料庫進行資料界接,註記該車輛已完成替換用排氣管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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