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秉持從優從寬原則 國稅局主動協助受災戶申請稅捐減免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金城報導。
點閱率:363
字型大小: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表示,各地區國稅局為協助遭受不可抗力災害的受災民眾快速取得稽徵機關核發的災害損失證明,共同修訂調高個人災害損失書面審核金額在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民眾只要於申報期限內填報個人災害損失申報(核定)表,並檢具受損財產的照片或有關憑證,國稅局將予以書面審核,免再派員實地勘查。
金門稽徵所說明,災害損失相關書表,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為:https://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項目中,從綜合所得稅欄目中自行下載以及列印個人災害損失申報(核定)表即可。民眾若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另外,金門稽徵所為主動協助以及輔導日前花蓮震災受災戶(個人)申請各項稅捐減免,秉持從優、從寬原則,申請災害損失的受理期間,延長為三個月(自一一三年四月四日開始,起算三個月,適用轄區: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俾轄區納稅義務人有充裕時間清理家園及申請稅捐減免。
同時,納稅義務人可憑國稅局核發的災害損失證明,在明(一一四)年五月辦理一一三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列舉扣除,但有保險賠償、救濟金部分,應列為災害損失的減項,按實際可扣除金額列報。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