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運會金門縣代表隊選拔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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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為籌組本縣代表隊參加114年全國運動會,辦理本縣參加114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歡迎符合條件之各單項運動委員會或個人(限金門縣未成立單項委員會之競賽項目)向金門體育會提出申請。
金門縣立體育場指出,選拔種類包括(一)以本縣縣運會辦理競賽之運動項目。(二)本縣特色運動項目。
送件時間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依中華民國114年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公告競賽之種類(以本縣運動會辦理競賽之運動項目及特色為優先):金門體育會各單項運動委員會或個人應於114年3月10日17時前將選拔申請書送金門體育會初審。
第二階段:非第一階段種類:金門體育會各單項運動委員會或個人應於114年6月20日17時前將選拔申請書送金門體育會初審。
第三階段(非第一、二階段種類含團本部):金門體育會各單項運動委員會或個人應於114年6月20日17時前將選拔申請書送金門體育會初審。
以上階段逾送件時間概不受理。詳細規定請參閱金門縣立體育場首頁(或掃瞄QR-CODE)項下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