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攜手兩鎮公所 落實社會勞動助受處分人復歸
金門地檢署檢察長趙燕利前往金城與金湖鎮公所兩處社會勞動執行機構,實地了解社會勞動人員執行狀況。(地檢署提供)
為落實易服社會勞動制度、提升執行成效,金門地檢署檢察長趙燕利近日走入第一線,先後前往金城鎮公所、金湖鎮公所兩處社會勞動執行機構,分別與金城鎮長李誠智、金湖鎮長陳文顧交流業務,感謝兩公所長期協助推動社會勞動工作,並實地了解社會勞動人員的工作情形及執行環境,期透過公私協力,讓社會勞動制度兼顧司法執行與公益服務,協助受處分人重新融入社會。
趙燕利檢察長首先前往金湖鎮公所勞動現場,觀察社會勞動人在公所人員指導下執行勞務的情形,並聽取機構督導說明工作安排、出勤管理及實際執行狀況。隨後在金城鎮長李誠智陪同下,前往金城資源回收場,深入了解社會勞動人在金城鎮公所的執行內容,並針對人力配置、工作環境及執行過程中的實務問題交換意見。
視察過程中,趙燕利也主動關心社會勞動人員的工作內容、出勤狀況及執行環境,了解執行期間可能面臨的困難與需求。她表示,社會勞動制度的落實,除了依法執行外,更重要的是讓社會勞動人員在實際服務過程中體會責任與付出的意義,透過自身勞務回饋社會,逐步建立正向生活態度及與社區的良好連結。
趙燕利指出,社會勞動具有替代短期自由刑及提供公益服務的功能,藉由適當的勞務安排,讓受處分人以實際行動彌補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同時避免因短期監禁造成與家庭、工作及社會關係的進一步疏離。因此,執行品質及輔導工作相當重要,必須仰賴檢察機關、地方公所及各社會勞動執行機構密切合作,才能兼顧法律責任、社會公益及社會復歸。
趙燕利也特別感謝金城、金湖兩鎮公所長期支持金門地檢署推動社會勞動業務,提供適當的勞務工作及執行場所,包括環境整理、公共設施維護、資源回收等公益性工作,讓社會勞動人員能在服務地方的過程中重新認識自身價值,也為社區環境改善貢獻一份力量。
金門地檢署表示,未來將持續強化與各社會勞動執行機構的聯繫與合作,透過定期訪查、實地了解及業務交流,掌握社會勞動人員執行狀況,並依個案需求提供適切的輔導與協助,讓社會勞動不只是法律責任的履行,更成為回饋社會、修復關係及重新融入社區的重要契機,持續落實「柔性司法」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