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文化環境形塑金門特色﹗
最近有幾則攸關金門文化發展的新聞引起我們的關注。一是,年前縣府召開「歲末敘暖.藝文薈萃:二○一○年金門地區藝文座談會」,與會的藝文人士發言相當踴躍,提出多面向的文化創意構想,並具體建議金門應設立「金門影像館」、「金門文學館」、「金門美術館」、「金門書店」、「亞蘭歌劇院」等等。二是,縣府因辦理「金門文化園區整體規劃新建工程」施工品質不良、工程嚴重延宕,且對園區現存文物未善盡管理責任,監察院通過對縣府的糾正案。三是,國際級大師朱魯青的公共藝術作品落腳金門縣文化園區,本報建議想要「走春」的民眾,不妨前往文化園區,來趟新春藝術饗宴之旅。
以上三則訊息有對金門「未來」文化工作的期勉,有對「過往」文化政策的糾正,更有對「現代」藝術作品的描述。在同一個時空裡出現這些訴求並不衝突,衝突的是對硬體建設的過度期待。諸如:藝文人士似乎都認為金門極缺文藝性質的館舍,那花費巨資的金門文化園區何以「閒置」至今?再者,國際級大師的公共藝術作品又何以坐落在施工品質不良的文化園區?此對金門及大師的聲譽是否又是另一種折損?
對金門而言,我們總有許多瑰麗,卻無法實現,或實行程度有限的願景,金門文化園區恰是其一。觀諸監察院對園區的糾正文內容,似乎可歸諸於規劃公司「拿人嘴軟」的因循苟且或廠商的施工品質不良,但不論如何館舍是建成了;我們總不能在火車抵達終點後,才去怨起點選擇的差池,乃至於服務的低落,我們曾經途經這麼多個車站,為何不能選擇下車,或換搭更符合心願的列車呢?及此,當有人又會提出「依法行政」的說辭,但,遵照「依法行政」的前提,不正是為民興利,發揮公帑的最大效益嗎?何以竟成了今日卸責的理由。馬英九總統在九十八年開國紀念典禮暨元旦團拜時發表祝詞時指出:「公務員不能用『依法行政』作為保守卸責藉口;既有程序若緩不濟急,就該跳出窠臼。」話誠然不假,但如何跳出窠臼,實務上,便是難題!
以文化園區為例。既然多數藝文人士都認為金門缺乏文藝館舍,何以還要將園區的部份設施移撥金門技術學院使用?又如果金門有營運文藝館舍的條件,又何以認定園區「不論公營或民營方式均不具經濟效益」、浪費公帑的評價?又如果國際級大師藝術作品的進駐能根本提升園區的營運質素,又為何找不到攬事的主?由見,文化事務的推動總是一步一腳印累積而來的;金門的確需要更高素質的文藝館舍,但現在的金門有那個消費量體或營運能力嗎?公部門又有否必要盡心盡力的去實現更多的閒置空間?
總之,文化事務多如牛毛,文化金門該往那條路上走,除了有賴全盤的規劃外,更要明瞭捨輕就重、集中火力、形塑特色的真理。文化園區後續的房舍進駐、軟體規劃、目標營運正在循序漸進的推動中,希望這回是次快樂的文化之旅,也或許諸多文藝館舍可能藉由閒置空間的活化具體實現,但前提是,誰來確保金門的文化土壤的豐沃、文化產業的蓬勃?公部門實在也該學聰明,切莫再陷入難以自拔的文化幻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