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贊助體育從扎根做起
台灣首位贏得網球大滿貫賽溫網女雙冠軍的網球好手謝淑薇,大陸方面以一千萬人民幣挖角希望她轉籍為中國。這個消息傳出後,政商界動了起來,希望為謝淑薇找到贊助商,把她留在台灣。台灣菸酒公司於日昨表態,將贊助謝淑薇並延攬她擔任台酒公司的形象大使。另一則消息是,立法院長王金平與教育部長蔣偉寧日前邀請企業聚餐,商談由企業贊助運動員,結果順利募到至少2億元。蔣偉寧表示,企業有意願捐款,體育署會立即成立基金,由基金平台統籌分配企業捐款,希望一年內可以募集到100家企業資助,協助運動員。
的確,運動選手長年集訓最怕缺經費,就像部隊出征,少了「子彈」,難有作為。國內知名選手包括盧彥勳、莊智淵、張銘煌等曾面臨欠缺經費的時光,他們碰到「彈盡糧絕」的窘境,還好適時得到企業贊助,才脫離難關。看到以上這些訊息,只能說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國內的運動員贊助或將因此走向正軌,而非僅是錦上添花之舉;憂的是,不管是企業界或政府,看的都是眼前的光彩,似乎都沒有想過優秀的運動員絕不會是憑空而來的。
此事看來與金門無關,實則縣營的金酒公司曾在2011年獲行政院體委會頒發「體育推手金質獎」;金酒公司善盡企業責任,秉持回饋社會熱忱,常年資助各項體育活動、團體參賽,鼓勵地區體育發展,促進金門地區體育水準提升,榮獲贊助類金質獎的肯定,自屬實至名歸;特別是長期贊助在杜哈亞運勇奪金牌的跆拳道奧運女國手蘇麗文,更為金酒的企業形象起了積極的加分作用。然而,在看到台酒公司對謝淑薇勇奪世界金牌後的贊助之議後,是否也給了我們機會去想想,對於體育活動及運動員的贊助,應否要有長遠的規劃及安排?在我們看來,「錦上添花」固不足取,但「雪中送炭」也未必便符合企業的實質利益。以下謹提供幾點看法,供有識者參酌。
其一,目的性。這點想必企業都可以找出許許多多的理由,但其實我們關注的應該是贊助行為本身的外溢價值。許多運動員接受贊助後,除了有代言的義務外,更主要的是要協助贊助商指定地區的運動風氣成長;我們有否因為蘇麗文的大放異彩而掀起學習跆拳道的熱潮?又有否因為贊助職籃活動而讓地區籃壇有更不一般的發展可能性?如果這些都不明確,那「錦上添花」倒不失為有效的企業投資,但就長遠看,我們關注的不應該是運動員成績的好壞,而是同他一起奮鬥的過程。就算是結局不甚圓滿或不如預期,但地區孩子及運動人口的收穫,絕對要遠比看電視「三秒鐘」的激情,豐厚許多。
其二,計畫性。潛力項目的選擇恐怕是另一個要關注的課題;在有計畫贊助選手的同時,地方的扎根計畫也應同步啟動。許多良好的習慣總是要從小培養起,不管是軟體或硬體,有了相對的條件,便會有適合的標的族群,以此漸次的推動下去,「金門運動島」的願景或便有實現的可能性。
總之,細微之處,更見真理。與其一窩蜂的搶知名運動員的贊助權,不如好好去做扎根的工作;當企業的社會責任沾染太多銅臭時,扎根式的純美期待,絕對更令人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