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因應大陸旅遊法之實施
中國大陸的旅遊市場,因為業者常以「零團費」或「低團費」模式操作搶客,長期以來形成了諸多扭曲與不合理現象,以金門一日遊或兩日遊為例,就曾有大陸組團社以「零團費」為號召大肆攬客,再以「賣人頭」的方式將團員送至金門,同時也將扭曲而不正常的旅遊業生態強推至金門。地區的接團業者因為支付了「人頭費」,因此必須從「插館」的過程中找回成本,最終,形成了shopping行程比觀光行程多的荒謬現象。
幸運的是,目前來金陸客人數佔地區旅遊市場的比例還不算太高,因此,此一扭曲現象或許尚稱少數,且仍有地區業者努力經營,試圖與此類扭曲現象對抗,以維繫地區觀光品質與形象。同樣的道理,中國大陸為了扭轉此一生態與結構,祭出了「旅遊法」來規範旅遊品質,明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也「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這項新法從十月一日起實施,產官學界都認為,未來所謂「低團費」和「零團費」將逐漸消失在大陸市場中。
事實上,所謂「零團費」與「瞎拼」(shopping)已是同義詞,也在消費者心中形成了一套「公式」,也就是「零團費」=「瞎拼」=品質低=宰客。此類組團模式與生態,過去已造就了許多旅遊消費糾紛,例如發生在香港,知名的「阿珍」導遊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此一扭曲、不正常的生態,不僅扭曲旅行社本身的生存,同時也藉由兩岸之間的交流與商貿往來模式,宰制了台灣的旅遊生態。
金門距離中國大陸只有一水之隔,且過去原本就已有類似「低團費」的操作紀錄,加上許多特產業者因應此類shopping安排,原本已與旅行社結盟,形成一套特殊生存模式,在面對中國大陸「旅遊法」實施的衝擊,此一上下游,甚至跨兩岸、異業結盟的結構,也面臨了極大的衝擊與挑戰。
面對此一變局,全台旅遊相關業者都在想方設法,要在短時間內轉型因應。縣府對此亦高度重視,不但事前先與廈門有司當局溝通協調,為地區業者爭取參與對岸「旅遊法說明會」的機會,李縣長也責成觀光處進行觀光產業優化的規劃,積極輔導業者轉型。
我們認為,縣府的高度重視,正反映了事態的嚴重性。而地區相關業者對此應更加重視,既有的「shopping點」經營模式即將成為歷史,有遠見的特產業者早已轉型改為「觀光工廠」,未來還可以朝「博物館」、「物產館」等方向轉型。此外,自由行、背包客等「產值」較高的旅客,對住宿、餐飲品質要求相對較高,對於求質不求量的業者是一大利多,對其他業者來說也是一項刺激。未來應該積極朝提升服務品質、經營自有特色等方向努力。
我們必須強調,大陸「旅遊法」的實施,未必將立即衝擊金門旅遊市場,但隨著來金的陸客人數逐漸增加,以及相關政策的不斷開放,此一區塊未來將成為金門旅遊產業的主力之一,地區相關業者不能輕忽,必須妥善因應,對縣府推動的各項優化政策也應積極配合,讓官民攜手合作,共同為地區旅遊產業找出新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