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良好治安環境 亟需全民共同努力
如果以今與昔比較,金門正在持續改變,變得更好,也在不斷進步,充滿希望,讓人有感願景即將到來。
僅以地區治安為例,過去十萬大軍駐防,實施黨政軍一元領導,在「軍事第一,安全為先」戒嚴制度下,管制措施嚴謹,整體治安工作,雖是警政機關法定權責,然而,警政機關卻也不是主角。於今警政一條鞭,除聽命中央統一調度指揮,並得接受地方行政首長之督導。換言之,警政機關才是地區推動執行治安工作之主體,除偵辦案件涉及緊急處分權部分應受檢察官指揮節制外,擁有法定社會治安主導權。普受全民支持,有事想到警察,不在其權力大,而在警政團隊如同軍隊一般,有組織、有紀律,任務特殊,冒險犯難,不分晝夜,站在第一線護民、愛民、親民、便民、利民,隨時提供服務。
究竟何謂「治安工作」?一般人對其具體內涵並不盡然瞭解,所謂「治安」,亦即「治而後安」。「治」者,泛指治理、管理、教育宣導、糾舉、懲罰、究辦、諄諄善誘、化莠為良,勸人歸正向善,促使頑石點頭,成為社會有用之才。
治安工作,包括維護社會安全、安定與人民安康,任重而道遠,誠非警政團隊所能面面俱到,竟其全功。尤以社會發展迅速多元,各種犯罪態樣不斷翻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對違法亂紀,點線面輕忽不得,畢竟警力有限,民力無窮,警察譽為人民保母,也是前衛尖兵,而全民即是後盾靠山,兩者相輔相成,何況營造良好治安環境,旨在保鄉保家,保產保命,人人有責,應由每個人自己做起,推己及人,無由置身事外,任由警政團隊概括承受。
諸如「酒後不駕車,開車不喝酒」問題,違者嚴懲,終其目的,則在確保全民生命財產安全,一旦肇禍,人命關天,非死即傷,自是不容等閑視之,將自己與別人生命財產安全當兒戲,等到事故發生,再來自責追悔,為時已晚。但是對於因酒駕造成死傷驚人數字,卻有少數人無動於衷,以致違反交通案件有增無減,政府投下既多又大之人力與財力資源,用以維護交通安全,倘若大家來個轉念,配合支持交通安全政策,不惟將為政府節省鉅額道安預算經費支出,不啻也是對於整體治安事務作出貢獻。
也許有人認為,維護社會治安,本是警政團隊成員法定職權,其與平民百姓何干?其實,社會治安工作,其與大眾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猶如開門七件事同樣重要,輕忽它,就有危險,重視它,投入心力,則多一分保障。
此次警察循例辦理103年上半年村里社區績優守望相助隊選拔,分為績優與甲等兩類,計有東坑社區、忠孝社區、榮光社區、新頭社區、庵前社區等五隊脫穎而出,榮獲警察局局長謝榮隆頒發獎金獎狀表揚,殷盼大家相互鼓勵學習,自己家鄉自己保,熱烈響應,齊與警政團隊站在同一陣線,擔任起維護地方安定安全守護任務。
無可否認,治安狀況也將有所改變,在追求「安定、繁榮、進步」理想目標之下,營造良好治安環境,乃係當務之急。隨著〈陸客來金旅遊落地簽〉政策104年元月一日開始實施,預料兩岸三地出入人潮即將快速堆高,人多混雜,尤以地區四面環海,處處有罅隙,殊難做到萬無一失。緣此,最需軍民密切配合,縱橫單位協調聯繫,和衷共濟,時時警覺,事事謹慎,處處留心,以臻綿密。
邇來連續發生陸人偷渡入境事故,且有上岸四處穿梭者,幸有民宿主人見微知著,覺得可疑而報警查獲,否則後果殊難預料,亟應主管機關深思,反省加強改進,採取亡羊補牢之計,防患未然而杜來茲。
再說,長期以來,固有警政團隊致力於打擊不法,消弭犯罪,愛護金門,守護金酒,有案必破,屢建奇功,績效斐然,贏得信心,惟治安無假期,仍需大家攜手併肩,不分爾我,互助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治安,維護整體安全、安定與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