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揚古蹟存世的現代價值與意義
陳縣長日前於聽取縣文化局業務簡報時表示,文化局應該推動書寫金門163個村里故事,感動觀光客;同時5個鄉鎮也要各找1個亮點,讓觀光客不虛此行。而有關於古蹟修復,陳縣長則認為,修復後的古蹟維護更重要,可請各鄉鎮公所協助,就算是私人的產物,也可於修復後請其提出使用計畫,否則修後數年就會毀壞。修完後如何使用,或許鄉親無能力維護,文化局可訂定一個補助要點,編列預算將鄉鎮社區、或是民間團體融入,讓古蹟成為民眾的共享財,促使其活化。陳縣長希望政府花的每一分錢,日後的效能一定要出現,他要文化局針對此議題研擬一套完整的近、中、遠程計畫。
陳縣長甫上任即劍及履及的趕赴各機關單位視察,了解業務推動狀況,並就其施政理念與基層工作人員直接溝通,僅先前就金酒公司的配酒、購酒變革,便贏得了諸多好評,呼之「行動縣長」實當之無愧。對此,我們更有理由相信,只要公務員都能堅持為民設想、為民爭利,積極的落實為民服務的各項舉措,不論結果如何,相信鄉親們都能感同身受,並深刻體察到金門的改變與進步。
眾所周知,文化資產是金門的寶藏,毫無疑義必將以它為重心,長期努力地持續修護才得以完整的保存,尤其金門上踵千載文化餘緒,下啟百代文明輝煌,時今又面對萬千父老殷切期望,金門島內悠久歷史下的豐厚文化資產,即是資源,更是責任。地區自文化局成立以來,即十分看重文化資產的維護保存工作,歷年來並已投入上億元的經費,整修完成了多處古蹟、歷史建築,以及文化資產,成績相當亮眼;然而,誠如陳縣長的顧慮,維修古蹟重要,維護與使用古蹟更重要,如何讓古蹟在重生後賦予它的現代意義與價值,並使之永續不墜,方能發揮古蹟修護的最大意義。以下謹提供幾個面向,供各界參酌。
其一,古蹟的軟實力。誠然,古蹟的價值在於歷史性及故事性,而要充實古蹟的內涵,也要從歷史性與故事性兩方面著手;是以,我們除了要形塑古蹟及傳統建築的現代意義,便需要就其價值有最根本的梳理。事實上,古蹟通常都充滿了民間故事與傳奇,在我們修護古蹟的同時,也要一併考慮其後續的文化資料建置及教育機能,或就地方耆老進行計畫性的訪談紀錄,或導入藝文人士就古蹟內涵及風貌進行活化及推廣,目的都在強化古蹟的軟實力,讓古蹟不僅是歷史與建築的載體,更是記憶與情感的延伸。
其二,整體性的規劃。古蹟的維護不應只聚焦於古蹟本身,古蹟周邊人地事物仍應一併納入規劃考量;因為,具有保存意義的古蹟或建築都不會是獨立存世的,若不能一併考慮參訪的便利性、導覽機制的多元性、維護管理的永續性,建築將始終是冰冷的軀殼,既難以引發共鳴,更難以達致預期的推廣效益。
總之,古蹟既是歷史證物,更是地區人們重要的共同記憶,當人們擁有共同記憶時,才會產生關愛鄉土之情。保育、修護古蹟,既為創造古蹟的歷史魅力,更在顯揚其現代意義與價值。古蹟的功能常會隨著時代而改變,而復育古蹟就如深度的人類記憶梳理,如何讓現代人對老東西產生共鳴,進而產生探討、深掘的興趣,或才是古蹟必需擁有的現代價值與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