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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保存應重視管理維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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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關注金門地方藝文發展與文化資產保護議題的新任金門縣文化局局長呂坤和日昨正式走馬上任,陳縣長期許呂局長在文化領域,能引領金門走向不同境界努力。過去呂局長對於地方的文化資產保存有著積極的想法,包括曾提出「金門傳統建築的未來-談地區整建、維修、新建的現況與發展,金門藝文展覽的省思,沙美老街整建計劃及永續經營之策略」等,這些構思實際上正與陳縣長在古蹟保存領域上的觀點相同,特別是金門擁有數量龐大的古蹟歷史建築以及聚落群,如何持續推動保存維護,正是新任局長及相關單位必須持續努力之處。
在古蹟修復方面,陳縣長認為修復後的古蹟維護更重要,否則修復後數年就會毀壞,其如何使用應可納入鄉鎮社區、民間團體的力量,透過合宜的補助讓古蹟成為民眾的共享財,促使其活化。實際上,這樣的觀念正與當前國際上重視古蹟管理維護、防範災害、重視活化再利用的觀念相同。其目的乃在於加強文化資產預防性策略,掌握致災因子避免危害發生,並推動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強化再利用與經營管理。
以往的古蹟修復,各國重視文化資產個別保存修復,但自90年代起因各種災害的影響而開始聚焦於「預防」的作為上,以避免災害後的損失與資源的浪費。基於這樣的概念,歐美國家已將遺產的保護工作視為另一種價值的展現,同時也漸漸擺脫傳統的保存方式,開始意識到「預防勝於治療」,及適當的活化利用是應被套用在遺產的保護上。如歐盟為了瞭解文化遺產受到環境影響之問題,而進行大規模的風險地圖建置,以掌握各國與區域之致災因子作為防範災害之依據。並強調人類珍貴的建築遺產並不是凍結式保留即可,修復後之古蹟能完整、健康、充滿活力地存在,讓其帶動地方文化的情感價值,重視物質功能的復原,發揮必要的經濟效益才能永續發展。
國內以往古蹟修復後常忽略了日常保養維修,或缺乏合宜的再利用,導致修復完十數年即又損壞,而必須重複再修復。為避免資源之浪費及落實古蹟保存,近年來中央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積極大力推動古蹟的管理維護強化工作,希望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條,做好其所謂古蹟管理維護之日常保養及定期維修、使用或再利用經營管理、防盜防災與保險、緊急應變計畫等項目。在金門,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協同金門縣文化局每年辦理古蹟管理維護教育訓練,其目的即在於為能有效協助古蹟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之管理維護技能,解決古蹟管理維護知識缺乏之窘境。
古蹟的保護應將其視為一個既成環境重要的人文資源和發展動力。其妥善的管理維護、保存再利用,不僅有助於凸顯其文化魅力,更能在環境美學、歷史風貌,甚至觀光、經濟利益上發揮其價值。我們相信,在新的縣府團隊重視古蹟保存,及修復後管理維護、再利用的積極態度下,透過適當的規劃與必要的補助,鼓勵古蹟活化再利用,強化日常保養維修工作,即能達成古蹟保存與永續經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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