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社會福利工作不遺餘力
行政院為探討當前社會福利政策,曾於五月十七、十八日兩天,召開全國社會福利會議,因係政黨輪替以來第一次,且是國家財政赤字持續惡化,經濟景氣下滑,失業率不斷上昇之際,益見該次會議之重要,又有深刻意義。
隨著時代演進,社會福利已然成為政府施政重心;由於社會結構之改變,社會福利制度之建立,也是政府施政主軸。上下一貫,莫不特別重視。
社會福利之推廣,涵蓋層面深廣。舉凡兒童、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社會救濟、社會發展、人民團體與勞工福利權益,均在社會制度範疇之內。政府為能提供人民基本生活權利,滿足社會需求,秉持「祥和、互助、公平」施政理念,在社會各界奧援下,逐步擴大社會福利領域,照顧民眾福祉,提昇生活品質,藉以預防、消除、減緩社會問題之發生。
縣政府對於地區社會福利工作,一直扮演著積極負責與助人自立角色。傾其全力,加強推動,目前辦理項目,已有下列諸項:
(一)關懷兒少身心發展,妥顧兒少福利。
(二)推動婦女福利服務,防治家庭暴力。
(三)落實老人福利工作,照顧身心障礙。
(四)推動各項社會救濟,扶助弱勢族群。
(五)辦理意外傷亡救助,落實福利政策。
(六)積極推動社區發展,改善生活品質。
(七)加強輔導合作事業,健全社福組織。
(八)輔導財團法人立案,增進民眾福祉。
(九)靈活人民團體組織,擴大服務效益。
(十)全面推展志願服務,整合民間資源。
(十一)興建社會福利館舍,提供完善服務。
(十二)加強旅台鄉親聯繫,廣納興革建言。
(十三)檢討健全勞工福利,辦理輔導就業。
回顧過去社福政策,經過漫長五十年發展,真正進入社會福利年代,應是七十九年以來到上個世紀末。此期間政府連續通過多達廿餘種社會福利立法,其中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醫療保健。雖然如此,迄今仍然有著諸多缺失存在,諸如社會保險,除了健康保險外,猶未普及全民化,社會福利保障不一,軍、公、教福利優於勞工及農民,社會福利未整合,導致社會保險、社會津貼、社會救助三個經濟安全體系間定位不明,而人力資本之浪費,也是政府財政一大隱憂。凡此均待政府認真面對,加強溝通因應克服,俾臻週全。
縣政府有鑒於當前各界之殷切需求與期許,對於地區整體社福工作,仍將貫澈「重視民眾需求,增進民眾福祉」之基本信念,以「家庭化」、「社區化」、「均衡化」、「民營化」、「專業化」、「志工化」為政策取向,並以「整體規劃」、「需求滿足」、「可行便利」、「激勵參與」、「公平正義」及「財政穩定」等六大原則為規劃基礎,在有限人力財力之下,充分發揮團隊精神,創新服務項目,開拓福利領域,全面提昇社會建設,促進社會祥和,期以不減縮現有之各項福利服務項目,且又能賡續推展各項新增之福利服務措施,以落實社會照護制度,並進而提昇福利服務品質,創造就業機會,提高社會福利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