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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納稅宣導可免招惹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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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十五日上午,上千名弱勢拾荒者在多名立委陪同下,前往財政部搖旗吶喊、高唱「酒旰倘賣嘸」,抗議拾荒者收購廢棄物時,應取得出售人身分證字號、姓名、地址、數量、金額等不合理的要求,被指逃漏稅還遭重罰。

同樣的,九十三年度綜所稅開徵補稅案件,於本月初寄出補稅單,地區共有二千多申報戶被通知補稅。民眾抱怨運用政府網站提供的資料申報,卻因部分所得並未在資料庫中揭露,造成漏報被追繳,甚至被處罰,對此表達相當不滿。

誠然,繳稅是人民應盡的義務,各稅捐稽徵機關在面臨「從民眾荷包裡掏錢」的這項艱鉅任務,更是戰戰兢兢。因為,現今資訊發達、申訴管道齊備,稅捐稽徵人員只要稍有不慎,即會招惹民怨。

因此,第一線的稅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心中務必要有把尺。稽徵稅捐既是國家賦予的使命,稅務人員自當竭力的去達成;只是在與民眾的互動及行政手法的拿捏間,各承辦人還是有相當的琢磨空間。

以此次國稅局金門服務處發出的補稅通知為例,大抵源起於申報人漏報非扣繳部分的收入所得、重複申報扶養親屬或扶養未符合規定的其他親屬、或未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等。此一部分的所得,不屬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查詢的所得資料範圍,而屬於各申報機關、單位的非扣繳資料匯整,以及稽核人員的實地查訪、逕行認定而來。就地區而言,更以菸酒牌漏報所得為大宗。

據了解,過去地區有數萬張「菸酒牌」,其中許多並無實際從事菸酒零售買賣,只是藉由菸酒批發賺取蠅頭小利。而近年財稅資料中心完成歸戶,針對菸酒牌營利所得查定課稅,許多民眾收到國稅局寄發的補稅單必須追繳補稅,才發現菸酒牌也要被徵收稅額,發覺事態嚴重,有的跑去國稅局理論,聲稱民眾運用政府網站提供的所得資料報稅,卻收到補稅罰單,自然心生不滿,批評政府提供的所得資料不可靠,更有導民於罰的嫌疑。

平情而論,國稅局固已在網站提供的所得資料中,註記「純供參考」,且誠實申報本屬納稅義務人應盡的義務,如有漏報,歸責在納稅義務人。然而,地區菸酒牌的營利行為,俱皆屬於不用定期申報的小額納稅營業人,普遍的「借牌」現象,更是金門的「特產」。是以,國稅局似乎應有「因地制宜」為民設想的行政空間。例如:舉辦廣泛的稅務申報說明會,明確宣導菸酒牌之於個人稅務負擔的程度,讓納稅人有明確的依循與決斷;再者,國稅局亦可在提供的所得資料中,加註相關的宣導資訊,明確教導納稅人如何認列易遭忽略的營利所得,甚或明列申請複查、剔除所得申請的期限及相關算式、資訊,讓鄉親可一目了然,應比事後催徵補稅、徒惹民怨,來得更妥適!

總之,所得稅申報的精神固在於納稅人的自動申報,如若稅捐稽徵機關可以為民設想、防患未然,豈不更加的便利?地區開徵綜所稅的時間不長,相應的稅務教育更是缺乏,稅捐稽徵機關如能多用心,設身處地的為民眾著想,不也是「身在公門好修行」?何況,身為「從民眾荷包裡掏錢」的公僕,角色本就不討喜,豈能不更加講求為民服務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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