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公文窠臼,傾聽在地心聲
公文往返、層層轉核,是不少公務機關的常態。公文制度固然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憑據,用以明確權責、留存行政紀錄,但若過度放大文書的角色,就容易演變成「重文書、輕實務」的僵化文化。民眾遇到問題尋求政府協助,許多可就地溝通處理的事務,常受困於程序,進而消磨人民對公部門的信任。金門縣長陳福海於「縣長與鄉親有約」提出「能現場解決就不等公文;能主動關心,就不要讓鄉親再跑第二趟」,這不只是服務口號,更是對傳統公文思維的反思,為金門推動便民高效的縣政治理,指明改革方向。
長期以來,部分公務人員形成「凡事要有公文為憑」的慣性,把行政手段當成施政目的,習慣依賴書面簽辦,卻缺少直接與民眾對話的意願。多數鄉親不熟悉繁雜法令體系,常常因為資訊落差產生誤解,數次往返機關,僅換來制式文字回覆,缺少面對面的說明與協調。這種消極的公文至上思維,拉大政府與民眾的距離,讓地方治理脫離真實民意。
金門做為離島,治理環境自有特殊性。土地權益糾紛、軍民用地爭議、公共工程、觀光發展,還有重大建設衍生的各類課題錯綜複雜,不少民眾陳情橫跨多個局處,跨單位協調難度高。如果凡事仰賴公文層層傳遞,不只耗費時間,也難以掌握現場真實狀況。陳縣長多次提醒團隊,既不能為求便民而違法,也不能死守條文消極不作為,要在法律容許範圍內,站在民眾立場,以同理心處理民眾問題。過去部分公務人員抱持「多做多錯」的心態,碰到爭議案件就以公文往來推託,不願深入基層。新的治理思維則要求公務團隊從「管理者」轉為「服務者與協助者」,優先現場溝通與實地勘查,可當場釐清協調的事項,就不動輒以行文回覆拖延時效。
簡化不必要的公文往返,不能只靠縣長現場指示,必須建置完整督導追蹤機制,避免「現場承諾,事後無下文」。金門縣府訂定主管督導機制,由副處長以上主管掌握陳情案件進度,必要時主管主動下鄉拜訪或邀請民眾到府溝通,落實「有受理、有追蹤、有結果」。同時建立問題分類改善機制:若是內部行政流程疏失,立即檢討修正;若受現行法規限制無法解決,則彙整基層意見研擬建議,向中央反映,從制度源頭避免同樣問題重複發生。
七月底「縣長與鄉親有約」一共受理8件陳情,議題涵蓋土地權益、公共工程損害、飛航安全、軍事勤務補償等,皆是金門鄉親切身關心的議題。諸如私有地價購、農舍申辦、建案施工影響鄰地等爭議,牽涉複雜權益,不是一份公文就能說清全部狀況。民眾要的不只是冰冷的行政回函,更是政府傾聽的態度、清楚的法規解釋與可行的處理方向。透過面對面交流,公務人員可以直接掌握民眾訴求,現場說明法令界線,消弭資訊落差。就算部分案件受限法令無法達成民眾期待,坦誠充分的溝通,遠勝過制式公文帶來的隔閡。
施政的核心,從不是產出完備的公文,而是解決人民的困難。公文是治理的工具,絕不該成為便民的高牆。金門以面對面對話做為行政改革的起點,追求效率與溫度並重的縣政,值得肯定。期待縣府持續落實開放治理,打破文書窠臼、傾聽基層聲音,以務實作為回應鄉親期待,建構官民順暢溝通的橋梁,共創宜居永續的金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