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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聘詩考

發布日期:
作者: 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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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堯山堂外紀》、《七修類稿》及<挽文丞相>之問題
盧若騰、林霍、阮旻錫皆謂《堯山堂外紀》為首將<卻聘詩>作者歸給楊維楨,致令<卻聘詩>作者由邱葵變而為楊維楨。按蔣一葵《堯山堂外紀》卷七十七<楊維楨>條:
 洪武初,聖祖將召楊維楨用之,令近臣促入京師,維楨托疾固辭,作詩曰:『天子來徵老秀才,秀才懶下讀書台。商山肯為秦嬰出,黃石終從孺子來。太守免勞堂下拜,使臣且向日邊回。袖中一管《春秋》筆,不為傍人取次栽。』或勸上殺之,上曰:『老蠻子正欲吾成其名耳。』遂縱之。
 蔣一葵《堯山堂外紀》,明萬曆乙巳三十三年(一六○五)已有晉陵蔣氏刊本,其年代較張日益作<訪邱釣磯先生故居記>更早,故《堯山堂外紀》中之<卻聘詩>資料,與張日益、盧若騰、林霍等人之搜羅《釣磯詩集》,絕無瓜葛,故林霍乃有「不知《外紀》何從得此」之語。
筆者經過考索,發現被盧若騰、林霍等人指為「禍首」的《堯山堂外記》,其實並不是第一個將<卻聘詩>作者歸於楊維楨的人,此事在郎瑛《七修類稿·辯證類》卷二十一<楊鐵崖詩>條中,即有相關的記載:
元江西儒學提舉楊維楨廉夫,號鐵崖,博學能文,山陰人也。元季張士誠開宏文館,固延致之,廉夫心知其異圖也,至無一字一語,終日酒酣臥睡。一日,朝廷頒酒於士誠,廉夫以指寫塵桌一絕云:「山前日日風塵起,海上年年御酒來。如此風塵如此酒,老夫懷抱幾時開。」張見之,知終不就,遂放歸。至天朝革命,又令近臣促入京師,廉夫托疾固辭,知不可得也,作詩縊死,其詩曰:「天子來徵老秀才,秀才懶下讀書臺。商山肯為秦嬰出,黃石終從孺子來。太守免勞堂下拜,使臣且向日邊回。袖中一管春秋筆,不為傍人取次裁。」二詩事熟誦人口,然考其貝廷臣所作之傳,則廉夫於士誠處未嘗到也,曾獻五論,并復書直詆所用非人。洪武三年正月又嘗至京師,有疾回,與此不同,或者廷臣之傳,尚當信也。
按陳仕賢<七修類稿原序>:「杭庠士郎生瑛,學待門而不遇,著《七修類稿》若干卷,寓閩諸縉紳為梓其傳」。又是書<出版說明>云:
郎瑛,字仁寶,浙江仁和人。他出生於憲宗成化二十三年(一四八七),直到嘉靖四十五年(一五六六)尚健在,……《七修類稿》五十一卷大約在嘉靖中由福建建安的書坊刻印問世,目錄後附有作者的一個告白,稱:「拙稿初為備忘(謬陋不計)討論,相知輾轉錄出,昨承諸公刊之於閩,愧罪不勝,字有乙者、漏者、魚魯者、目錄不對而間斷失散者,由書者非人而刻非一時,貧賤未能更也,願覽者情照而教焉。」
可見《七修類稿》較《堯山堂外紀》之刊刻要早了將近四、五十年,是最早將<卻聘詩>作者歸於楊維楨的人。又盧文弨<書《七修類 》後>云:
此書初刻於閩中,仁寶題目錄後云:「書者非人,漏誤甚多,貧賤未能更也。」……仁寶讀書好古,勤於纂輯,而虛懷樂善,甚望友朋之益,題諸座閒,以求規正,其志不可謂不誠矣。……使當日有人焉,為之約其精華,刪其觕駁,資其考鏡,……;即卷軸不必如是之多,而要可與《賓退》、《揮麈》、《輟耕》諸錄頡頏矣。
由上可知,郎瑛此書漏誤難免,故其記載「廉夫托疾固辭,知不可得也,作詩縊死」,則是實無其事。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書刻於「閩中」,如果邱葵<卻聘詩>實如林霍、阮旻錫等人所說,是「海邊童叟咸能誦之,其相傳久矣」的話,何以《七修類稿》刊行後數十年間,全閩竟無一人加以駁斥,而要到盧若騰、林霍時,才來為邱葵抱屈?故此點顯然是一大疑問。
其次,石遺老人陳衍《元詩紀事》卷十六收錄楊維楨<席上作>,其文云:
江南處處烽煙起,海上年年御酒來。如此烽煙如此酒,老夫懷抱幾時開?《遵聞錄》:張士誠以厚幣招楊廉夫甚急,勉行至姑蘇。適元以龍衣御酒賜士誠,廉夫因飲御酒,遂作詩云云。士誠聞之默然,遂不強留。
《七修類稿》:張士誠開宏文館,固延致之。廉夫心知其異圖也,至無一字一語,終日酒酣臥睡。一日,朝廷頒酒於士誠,廉夫以指寫塵桌一絕云云。張見之,知終不就,遂放歸。至天朝革命,又令近臣促入京師。廉夫託疾固辭,知不可得也,作詩縊死。其詩云:「天子來徵老秀才,秀才懶下讀書臺。商山肯為秦嬰出?黃石終期孺子來。太守免勞堂下拜,使臣且向日邊回。袖中一管春秋筆,不為旁人取次裁。」二詩事熟誦人口。然考貝廷臣所作之傳,則廉夫於士誠處未嘗到也。曾獻五論,并復書直詆所用非人,洪武三年正月,又嘗至京師,有疾回。或者廷臣之傳,尚當信也。案:《堯山堂外紀》載楊鐵崖不赴召,有詩「商山」云云。明太祖閱之,乃云:「老蠻子欲吾殺之以成名耳。」遂放回。即鐵崖集亦載此作,特句法小異。《七修類 》至有作詩縊死云云。不知太祖初即位,遣詹同文幣徵,維楨賦<老客婦謠>以見志,故宋景濂有「不受君王五色詔,白衣宣至白衣還」之句。若「商山」「黃石」一詩,乃福建邱葵,為宋秀才,不赴元世祖之徵而作,見本集,題為<御史馬伯庸達魯花赤徵幣不出有述>。林霍詩話亦載是詩。《同安縣志》邱葵載入<儒林>,亦有<卻聘述>詩事,卒後配享朱子祠。更按《閩書》稱宋末科舉廢,葵杜門勵學,居海嶼中,自號釣磯翁,著書甚夥。
陳衍認為:「若『商山』『黃石』一詩,乃福建邱葵,為宋秀才,不赴元世祖之徵而作,見本集,題為<御史馬伯庸達魯花赤徵幣不出有述>。林霍《詩話》亦載是詩。」但陳衍此處所說,仔細追究,又與其《元詩紀事》卷十一載錄虞集<挽文丞相>詩末所云,有自相矛盾之處,<挽文丞相>詩云:
徒把金戈挽落暉,南冠無奈北風吹。子房本為韓仇出,諸葛安知漢祚移。雲暗鼎湖龍去遠,月明華表鶴歸遲。何須更上新亭飲,大不如前灑淚時。
《輟耕錄》:讀此詩而不泣下者幾希。
《元詩選》:楊鐵崖洪武初不赴召詩「子房本為韓仇出,諸葛寧知漢祚開」,全用此詩頷聯。《列朝詩集》所載一本云:「商山本為儲君出,黃石終期孺子來。」豈鐵崖知襲用前人之非,後乃自改耶?鐵崖豔詩有全寫韓冬郎者,英雄欺人,不可以訓。偶因此詩而并及之。
陳衍此處引《元詩選》並謂「楊鐵崖洪武初不赴召詩『子房本為韓仇出,諸葛寧知漢祚開』,全用此詩頷聯。《列朝詩集》所載一本云:『商山本為儲君出,黃石終期孺子來。』豈鐵崖知襲用前人之非,後乃自改耶?」可見在此段中,陳衍明白認為,<卻聘詩>中的「子房」、「諸葛」或「商山」、「黃石」等,字句雖有異同,但溯其源頭則是來自虞集的<挽文丞相>詩。
 陳衍就同一<卻聘詩>,卻有兩種不同說法,而兩種說法是不能並存的,可見其疏誤之處亦至為明顯。故而,究竟<卻聘詩>為邱葵所作?或為楊維楨襲用虞集之句子而成,仍是一個問題。
按:虞集(一二七二~一三四八),字伯生,號邵庵,又號道園,為元代著名文學家。虞集的時代,稍後於邱葵,如<卻聘詩>作於<挽文丞相>之前,則虞集便有襲用<卻聘詩>句子之嫌,以虞集文名之盛,果其有涉及襲用之事,勢必引人注目或提及,但文獻中未見有人指稱虞集襲用<卻聘詩>,故此一推論也難以成立。反言之,當說是<卻聘詩>襲用了<挽文丞相>詩,較為合理。
也就是說,單就此點而論,<卻聘詩>當非邱葵所作,否則,以虞集為一代文宗之身分與地位,如其襲用邱葵<卻聘詩>詩句,則邱葵當早已揚名於世,不致於久湮不彰、聲氣如此寥落了。
綜合以上所述,姑暫不論個別字辭之差異,<卻聘詩>「商山肯為秦嬰出,黃石終從孺子來。」與虞集<挽文丞相>「子房本為韓仇出,諸葛安知漢祚移。」實有雷同之處。而從盧若騰、林霍、到阮旻錫,其持<卻聘詩>為邱葵所作者,皆未論及《七修類稿》以及虞集<挽文丞相>詩這二條重要史料,而只是圍繞著《堯山堂外紀》議論,故即就證據資料而言,盧若騰、林霍、阮旻錫之意見,其漏洞之多,實已難令人信服。
(二)楊維楨之問題
盧若騰、林霍、阮旻錫皆謂<卻聘詩>為邱葵、而非楊維楨所作,並舉證歷歷,陳述<卻聘詩>不能歸於楊維楨之理由。然而,詳細探討盧若騰、林霍、阮旻錫之論點,罅隙實多,亦難以成為定論。
楊維楨(一二九六~一三七○),字廉夫,山陰人。《明史·文苑傳》載其事:
洪武二年(一三六九),太祖召諸儒纂禮樂書,以維楨前朝老文學,遣翰林詹同奉幣詣門,維楨謝曰:「豈有老婦將就木,而再理嫁者邪?」明年,復遣有司敦促,賦《老客婦謠》一章進禦,曰:「皇帝竭吾之能,不強吾所不能則可,否則有蹈海死耳。」帝許之,賜安車詣闕廷,留百有一十日,所纂敘便例定,即乞骸骨。帝成其志,仍給安車還山。史館冑監之士祖帳西門外,宋濂贈之詩曰:「不受君王五色詔,白衣宣至白衣還」,蓋高之也。抵家卒,年七十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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