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與「狗」
一般動物只有一個名稱,唯有「狗」卻有兩個名稱,而兩個名稱竟是天差地別。
先說犬吧,文字上同狗的差別:犬字是大字上面多一點,意思是比大字還要大,而狗字卻是獸字旁一個句字,意思是同野獸同等級,這個句字很像是低頭彎腰求口吃的。
狗是動物裡面最重義氣,即使是乞丐養牠,牠會跟乞丐跟到死為止,那怕是百萬富豪重金聘請牠,牠是絕對不去的。
但這個「義」字,卻被古代文人冠在「犬」字頭上,叫做「義犬」而不是「義狗」,硬是把狗分為兩類。
古代大臣對皇上都會稱:臣願替皇上效「犬馬微勞」也不叫「狗馬微勞」,稱自己的兒子也稱「犬子」而不叫「狗子」。
說「犬」的好處真是不勝枚舉,古代文章裡常看到的成語「子不嫌母醜,犬不嫌家貧」也不寫「狗不嫌家貧」所有狗好的特點都寫在「犬」字上。
而狗呢?卻全是壞事做絕;幾十年前,農村為了節省草紙,不用掃地,養一條狗吃小孩的大便,狗也忍氣吞聲,盡忠盡責,把小孩的大便吃得乾乾淨淨,反被罵成「狗離不了吃屎」。
替壞人做壞事的人,對狗來說毫無關連,卻被說成是某某人的走狗,狗腿子。就連狗放一個屁都要被罵成:「放你媽的狗屁」、「狗屁倒灶」等。
古代文人更是可惡至極,在廣東一帶狗肉被稱「香肉」價錢比羊肉貴很多,應該是「掛狗頭賣羊肉」才對,硬是顛倒是非,寫成「掛羊頭賣狗肉」,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狗與犬原是一種動物,為什麼把牠分為兩極,使狗沉冤千載,今年是狗年,本人生肖肖狗,必須出來替狗出一出這口冤氣。
(稿費轉贈金門縣大同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