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量少讓外人借住了
十幾年前退休時,在居家附近另買一四樓老舊小公寓,整修為書房。當時以工作室為主,故兩房皆只有書桌椅,我和老妻各有一間。客廳一角則設有和室,有升降桌,可供親友聊聚、喝茶,若有親友要留宿,亦可供四人躺臥。另舊陽台,亦打出去做成一休憩臥鋪,可供一人休息。
故當初此工作室亦借住過不少北上的親友。但有次老妻接待幾位大學同學來工作室小坐,有來自香港的同學,看到和室和休憩臥鋪,忽然說:「啊!以後咱們來台灣,都來借住這裡就好了!」
我一聽,心生警惕。他們香港同學,身居狹小島嶼城市,喜歡往台灣旅遊。若借住習慣了,一一來訪,他們省了旅費,我們則不好意思收錢,反而勞累要接待幾天,準備床單、棉被的,也免不了要請吃幾次飯或陪遊的。因此,當時也不敢答應,打哈哈過去。
七、八年前,工作室遭小偷了,我開始憂慮不在那裡睡覺的我們,若借住給親友,如遇到小偷事件(甚至於失火事件),危害到親友安全,不知要負甚麼責任呢?因此,便以換了比較難開的鑰匙為理由,逐漸主動或被動婉拒親友的借住。
的確,這幾年來,工作室的小冰箱壞了,而我們也老了,實在無體力再費心去準備借住客人的居住事宜,或交待他們如何啟動各種電器或淋浴設備等。像這種只是去閱讀、寫作一下的工作室,在我們年紀老了之後,只好盡量不再借住給親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