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養鴿養羊放風箏
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是指情報在軍事上的重要性,相對的,為了確實管制戰地各種消息走漏造成軍事作戰上的損失和遺憾,傳遞訊息在戰地自然成了一項非常重要的管制工作。
軍郵原本是一種戰時跟隨軍隊移動的隨軍郵局,金門實施戰地政務之後,即視為時時是戰地,故於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廿五日成立第一軍郵局,之後陸續設立烈嶼、沙美、料羅、小徑、頂堡、大擔等軍郵所,到一九八○年代初期,各軍郵所改為隨軍郵局,僅餘的第一軍郵局也在二○○二年底,郵局改為中華郵政公司後,隨著改制。
在金門戰地政務實施時期,民眾收、寄的郵件也屬管制範圍,凡外地寄達的包裹郵件,郵務士不必送到收件人手中,而是由寄達局人員填寫一張「包裹郵件領取通知單」,通知收件人後,由收件人或委託他人持身份證件及通知單自行到郵局洽領,主要用意是由收件人自己打開郵包讓警察局派駐人員檢查後,方可帶回家,如警察人員尚未到勤,郵局人員不得發給包裹郵件。經檢查如果發現有登記在案的違禁品,如內容屬於本地區列管的書報雜誌,則予沒收或由收件人當面郵寄退回。
金門寄往外地的包裹,經包裝投郵後,也需經過郵檢組派駐人員實施查稽,如查得有違規定不可外寄外洩的物品或疑似管制品,則通知寄件人領回,郵資視同已經用過。
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金門政委會宣布:自即日起廢止外埠寄入本地區郵包由警察局檢查的規定,從此才結束這項郵檢作業。
軍事管制早期,對岸常利用吹東北風的秋季,以竹篾作骨架,用棉紙糊風箏,上貼宣傳單,從金門東北方的圍頭海岸,施放風箏,讓它飛到某一高度後,再把箏線繫綁在木片上,放在海面上,風箏的強風拉著繫著箏線的木片,浮在海面上,可以從圍頭海岸漂向本島東海岸,此時木片被海岸雜物卡住,風箏落下,正好掉在東北角海岸附近。
我方惟恐有人利用這樣的方法和敵方聯絡,所以從軍管時期之初,金門就有不許軍民施放風箏的禁令。在那一段時期成長的金門孩子,也不曉得風箏為何物,一直到一九八○年代,由於臺灣地區發展風箏活動,各種現成的風箏上市,金門孩子才逐漸有施放風箏的情形,並一度有風箏協會成立,這時才打破三十多年來的禁忌。
禁止施放風箏是唯恐利用這項活動作為和敵方聯絡的工具,還有另外一項行為,也具相同的功能,且用途更甚於風箏者,那就是養鴿。眾所週知,幾千年前中國人就知道養鴿作為私人通訊的工具。這項方法如果用在金門和對岸之間,不但簡便快速,且不易被發覺,所以養鴿在當時也被列為一項很嚴格的禁令,在這之前,金門原有少數人家飼養鴿子,以備冬令進補時宰殺,養鴿的禁令開始之後,金門人不識「鴿」為何物,偶而可以見一隻鴿子,那是從遠方迷途的賽鴿。這項禁令持續到一九八○年代末期,豢養肉鴿的風氣才開始盛行一段時間,目前養鴿人家很少,倒是野生鴿子數量很多。
除了鴿子這種具有傳遞訊息的家禽禁止畜養之外,一九五○年代的金門,還有一種禁止豢養的動物:羊。由於金門島從明代以後,數度兵災戰禍,「鄭成功攻取臺灣之前,正值南京失利之後,船艦蕩然,難以伏波,乃在金門伐木為舟,揚帆過海。厥後鄭經乘三藩之戰,進兵福建,亦以金門為前進基地。因此金門失去林木,漸為風砂侵蝕。」
羊是一種最不挑食草料的動物,只要是無毒的雜草樹叢,雖樹皮草根,一概可食,在金門大量植樹的時期,金門原野上樹木稀少,一旦將羊隻野放,栽下剛存活的木麻黃,正是牠最可口的食物,必定難逃其吞噬,所以當時司令官胡璉將軍下令,島上軍民一律禁止養羊,違者沒收其羊且罰款。
如今島上雜草叢生,幾近危害,野外也可見到數十隻為群的羊隻,畢竟時過境遷,生態轉變,自然不可同日而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