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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地金門史話》民防動員的靈魂人物

發布日期:
作者: 董群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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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五十四年七月,改民防總隊為民防指揮部,由縣長兼任指揮官,另設參謀主任一人,下設人事、運輸、組訓、防諜四科及政訓室。每科設科長一,科員四;政訓設主任一,幹事二人。直屬自衛中隊長由該部第三科科長兼,醫療中隊長由衛生院院長兼,汽車中隊長由公車處兼,餘消防隊中隊長及各中隊副中隊長,政訓指導員,各分隊班長,悉由隊員中優秀隊員充任。

鄉鎮設大隊部,由鄉鎮長兼任大隊長,鄉鎮警察所長兼任副大隊長,大隊部之參謀及政訓指導員由鄉鎮公所幕僚兼,另設警衛、防毒等二班及消防、技工兩直屬分隊。村里設民防中隊,村長兼任中隊長,副村長兼任副中隊長,分隊、班之分隊長及班長,遴選隊中優秀隊員充任之。

十五、民防動員的靈魂人物

 金門的民防組織最重要的特色是行政組織與民防體系相結合。在行政組織中,副鄉鎮長、副村里長是戰地特有的組織,都是官派的,他們是民防組訓工作的實際執行者,基層的民防工作由他們來指揮領導,他們可以說是推動整個民防自衛組織最重要的基層幹部。

副鄉鎮長、副村里長早期均稱指導員。其中村指導員與民眾的日常生活關係尤為密切,他是村裡最有權力的人物,他握有生殺大權。李天平先生回憶說:「戰(古寧頭戰役)後,部隊立即指派一名村指導員來管理本村的村務,那時村指導員非常有威嚴,百姓都怕的『皮皮挫』。不久即開始編組任務隊,及齡男子時常集合點名,那時很嚴喔!遇有召集,就得去,不得遲到,更不能推辭,很硬喔!集合點名你不到,就是要打、要抓、要關,雖然每個人都蹩了整肚子的氣,但在軍管時期,誰也不敢發作。」

前縣長陳水在回憶說:「(村指導員)以前檢查公共衛生,發現你家門口沒有打掃,村指導員就有權力把你捉起來關上一個禮拜。這種事情從現在的角度來看,好像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不過你如果認真查訪,應該還可訪到曾經被關的人。從這樣事務性的問題,金門就已經控制到這種程度了,那就不用談打戰的事情了;從今天的角度來看,我們不能說那是好的管理方式,但從當時的觀點來看,那是有效的動員方式。」

但是村指導員由於角色扮演和民眾的關係越來越緊張,最後不得不改名,張奇才先生說:「『村指導員』和民眾的關係越來越緊張,『死不完』取代『指導員』的稱呼,上級也意識到制度有必要加以改變。」

名稱更改的時間,張奇才說:「蔣中正總統在民國四十九年指示建設金門成為『三民主義的模範縣』,在這個號召之下,金門的行政體制也做了若干變革。那一年增設金瓊鄉,鄉公所設在瓊林,這時金門的鄉鎮共有七個。『村指導員』也在這個時候順勢改為『副村長』;原來的『鄉(鎮)指導員』也改為『副鄉(鎮)長』。」

不過邱仕財先生有不同的看法,他(邱仕財)回憶說:「民國四十五年我調任浦山村指導員,金門戰地政務也在那一年開始實施。村里幹部,原設有村長,村指導員;村長是名譽上的首長,但實際不管事,也沒有薪水。除村長及村指導員外,這時增設了副村長;鄉鎮公所除鄉鎮長及鄉鎮指導員外,也增設副鄉鎮長;縣府一級單位科室,增設副科長。這些副職都是政務大隊派來實習的。這時村里的行政交由副村長來處理,我們村指導則暫退居第二線,處於輔導和協助的角色。不過不到二年的時間,政務大隊的人員就調回去了,他們走了之後,村指導員全部改成副村長的職稱。」

金門實施戰地政務實施初期,國防部派出第二政務大隊常駐金門,協助推展政務。政務大隊是一支特殊部隊,由後補軍官編成,目的在實驗戰地政務,作為反攻大陸時重建地方政權,動員民力物力,支援軍事作戰。據符文敏先生回憶說:「那時的官職有二種體統,一是縣政府指派的人員,另一種是政務大隊指派的。一般副職都由政務大隊指派,例如縣府有科長、副科長,科長由縣府派任,副科長由政務大隊派出,副鄉鎮長、副大隊長也是政務大隊派出。」

根據邱仕財的說法,第二政務大隊駐在金門的時間不到二年,政務大隊的人員走了之後,村指導員全部改成副村長的職稱。依此推斷更改時間似應在八二三砲戰前後,筆者從許加壯先生收集到一份人事獎懲資料,上載八二三砲戰有功人士,這份資料「村指導員」已全改為「副村長」,顯示職稱更改的時間約略在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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