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地金門史話》民選鄉鎮長的角色扮演
鄉鎮長兼任民防大隊長,鎮長除民防業務以外,還有很多的業務要負責,例如鄉村整建工程,早期鄉鎮公所沒有多少錢,經費其實是非常据拮的,很多事情都要鄉鎮長設法,洪福田先生回憶說:「我任鄉長時,地方建設根本沒有多少錢,上級大發慈悲要補助一些鋼筋、水泥,還得鄉長親率自衛隊到碼頭,設法將鋼筋、水泥扛運回來。工程所需的石頭,還要各村里繳交;那時沒有車輛搬運,都是指派自衛隊去挑。」「縣府配給鄉長一部四分之一的吉甫車,但並沒配發油料,還要我自己透過交情去向司令部要。」
鄉鎮長的任務很繁重,上級交付的任務都要設法完成,唯一的優勢是鄉鎮長兼任大隊長,透過民防體系可以將任務都直接交付實際負責村務的副村長,副村長也兼任民防中隊的副中隊長,他再動員自衛隊隊隊員來完成。戰地政務時期,民防大隊長的權責非常大,可以逕行處分隊員,陳永財先生回憶說:「在民防演訓或公差勤務,自衛隊員不來參加,我就可以直接裁決關禁閉處分,然後交由警察所去執行,最多事後再向總隊部報備一下而已,犯人可以關在警察所,也可以關到總隊部,總隊部有一個很大的地下室;通常如果不是累犯,可能只是給予不同程度的勞役處罰。實際上被裁示關禁閉處分的人不是很多,只有少數調皮搗蛋的累犯,因為屢次違反命令,為維護部隊紀律,我才會下令關人。」
防區在戰地政務時期,命令非常森嚴,凡是賭博超過三次者就可移送管訓,當然地方惡霸,平時欺侮善良百姓者亦可送管訓,其移送的步驟,依陳永財先生的說法是由村里將素行不良的資料呈報到警察局,再由警察局召集各鄉鎮長及總隊部人員開會討論,經過一定的審查程序,達到移送標準者,即交付西村部隊的管訓隊,執行管訓。
鄉鎮長是經由民選產生,所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服務選區的選民。陳永財先生回憶說:「戰地政務時期,戰地晚上十時以後宵禁,沒有通行證是寸步難行,遇病人急需輸血,病人家屬大都會找鎮長幫忙,我都會義不容辭,即使時間再晚,我都親自開車帶著通行證到附近營區找部隊長,請求協助尋覓相同血型的戰士捐血,因為那時金門一直沒有血庫,都是以這種方式應急。找到相同血型的戰士,就帶他們到衛生院來捐血,輸血之後再送他們回陣地,隔天我還得攜帶慰問品到營區致送給捐血的戰士,感謝他們的幫忙。早期單打雙不打的時期,每遇宣傳砲造成民眾傷亡,我也要到各地去救災和探視災民。」
此外,協助老年人爭取客輪船位也是一項重要的工作。早期金門的交通非常不方便,當時還沒有民航飛機,只有軍用一一九型運輸機,但軍機只有長官才有權力搭乘;不然就必須是緊急的重病,才有搭乘軍機的機會。一般民眾往返台灣和金門之間,除了運氣較好的人可以搭乘太武輪(客輪)外,其餘的大都是搭乘登陸艇,遇有風浪,一趟台灣行都得花上二十幾個小時。陳永財先生回憶說:「有一次,剛好那航次沒有行駛太武輪(客輪),有一位八十多歲老伯要到台灣找他的兒子,恰巧和我同船,那晚十一點多才登船,船開到料羅灣外海就下錨過夜,那晚風浪很大,登陸艇在海上搖晃了一整夜,一直到天微亮才啟航,那位老人家已經吐的很痛苦,問我說:『台灣到了沒有?』我不敢跟他講:『還在金門的料羅灣呀!』等到登陸艇啟航,又經過廿幾個小時的顛簸,最後終於到達了高雄港碼頭,那位老人家已經是一動也不動,我們用擔架將他抬下船,再用開水和一些湯餵食,他才慢慢恢復神志。所以一些老人要到台灣,我都盡力設法幫他們爭取到客輪的船位。我們那時的鄉鎮長,平時就是這樣服務選民,不像現在的鄉鎮長這樣舒服。」(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