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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地金門史話》戰鬥村民防編組的調整

發布日期:
作者: 董群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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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錫安先生回憶說:「民國六十一年七月我從部隊退伍,那時民防總隊剛剛改制成立,正在招考一批機動隊副中隊長,招考的條件是必須受過軍官的養成教育,具備軍事素養的人員。我因為是官校專修班畢業,分發部隊後一直在部隊基層服務,並以中尉副連長退伍,剛好符合招考的條件,所以參加民防總隊的考試,並獲得錄取。當時參加考試者有二十多位,錄取的人數比例很高,可以說大部分的人都錄取了,而且成為儲備幹部,只不過人事派令是陸陸續續發布的,有時發布三位,有時發布五位,人令的發布是按照實際需要分批發布的。」「進入民防總隊的第一個工作是在小金門的西口中隊,我擔任機動隊的副中隊長,負責組訓十八歲至三十五歲的年輕民防隊員。」

王清林先生回憶說:「民國六十年的八、九月間自衛總隊招考自衛隊幹部,我趕緊報名參加考試,並獲得錄取,才開始我的公務生涯。民國六十一年一月十六日派任金城鎮東門里機動隊副中隊長,負責訓練東門里的機動隊。」

「機動隊副中隊長」係民防體系中的職稱,是專任的職務。他負責訓練機動隊,但機動隊隊員是平民百姓,有自己的生計要顧,不像軍隊天天需要訓練,天天可以演習,所以訓練、演習以外的時間,機動隊副中隊長又不能沒有事做,所以就在行政體系中安插了一個職務,稱為「增設副村里長」。「增設副村里長」係增設,是副村里長的助手,協助副村里長達成任務;專職工作是組訓工作,兼職工作則是兼管一些民政業務,範圍包括環境衛生、造林、墾荒、滅蠅滅鼠等工作。

就行政組織來說,行政村里原設有村里長、副村里長各一人;村里長兼任民防中隊中隊長,副村里長兼任民防中隊副中隊長。現在各民防中隊中增設了一位「機動隊副中隊長」,所以將副村里長原兼任之副中隊長改為「守備隊副中隊長」,以便區分。這樣特殊的體制只有在戰地政務時期才可能發生。

民國六十二年六月,民防總隊改為自衛總隊;同年十月三十一日韓卓環總隊長離職,接任者為賈乃隆總隊長。六十三年三月一日金門地區的基層組織改制,廢止戰鬥村警員的名稱,將戰鬥村警員改為村里幹事。每一行政村里設有二位幹事,一稱民政幹事,負責辦理民政及戶籍事務;另一位稱為警保幹事,負責民防組訓工作。賈總隊長只擔任短短的半年,就因故離職。

第三任總隊長是張修壽,他在民國六十三年十月一日就任,他做事積極,任內自衛編組又做了若干調整。民國六十四年四月十九日撤銷機動及守備大隊,並依行政系統歸併,組成五個鄉鎮大隊,三十五個村里中隊;另將衛生院、酒廠、陶瓷廠、公車處、遠海漁民中隊編成直屬中隊,自衛幹部仍由行政幹部兼任,使自衛組織與行政體系相結合,達指揮一元化需求。直屬機動大隊撤銷,直屬機動中隊自然跟著撤銷,專任機動隊副中隊長自然也要裁撤。張修壽總隊長任內,民防編組最大的改變是解除機動大隊直屬總隊部,並依行政系統歸併,機動隊統歸各村里中隊掌握指揮,真正使自衛組織與行政體系相結合,達指揮一元化。

民國七十一年三月一日,曲知平接任總隊長。曲總隊長任內,自衛編組又做了若干調整,調整工作由戰情組負責規劃,調整後之編組及任務如下:機動隊由十六至三十五歲之青壯年組成,擔任村落防禦及機動打擊;守備隊由三十六至五十五歲之男子及十六至三十五歲之未婚女子組組成,擔任村落自衛戰鬥、反空降作戰、軍勤支援、匪俘看管、心戰喊話及文宣等任務;勤務隊由十六至四十五歲之已婚婦女組成,擔任軍勤支援及傷患救護等任務;幼獅隊由十二至十五歲之少年男女組成,擔任盤查巡邏交通管制及傳令等任務;疏散隊由十一歲以下,五十六歲以上之老弱幼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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