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地金門史話》武器擴充與裝備檢查
董巖山先生回憶說:「七十年代以後,槍枝改由集中保管,但槍枝保養還是由保管人負責,各中隊規定時間並集合隊員集中保養,隊員的負擔依舊,而且更為不便,於是怨聲載道。為了減輕隊員的負責,開始請部隊協助,或雇工保養,民國七十七年下半年起,已經編列預算來雇用專人保養,我到任時,槍枝已經沒有再交給隊員保養了。」
民意高漲之後,擦槍也變成為民眾常常垢病的問題,最後總隊部不得不編列預算,請人集中保養。經過研商,最後由縣政府編列預算,由自衛總隊發給少量的保養費,雇請專人來擦槍。民國七十七年下半年起,已經編列預算來雇用專人保養。擦槍的做法是改變了,但武器檢查的制度沒有改變,半年的定期檢查還是半年檢查一次,大隊還是每三個月檢查一次。蔡福祿先生回憶說:「民意抬頭之後,民眾時常質疑擔任自衛隊即未領國家的薪水,為什麼還有義務要擦拭槍枝、保養裝備。所以到了後期裝備保養成為幹部沈重的負擔,王延卿總隊長了解整個情勢的改變,也意識到自衛隊沒有發給薪餉,反而要他們盡這些義務實在講不過去,所以最後改由政府編列預算來支應,每一枝槍編幾塊錢的保養費,但隊員還是無意願來擦拭保養,最後只好找專來保養。民國八十一年初,槍枝全部繳庫,也就沒有這項工作了。」
裝備及工事檢查除槍砲、防毒面具、被服外,還包括防禦作戰工事(碉堡)檢查、防空洞檢查。許明鴻先生回憶說:「役勤業務之二就是碉堡、坑道(土洞不列入)和防空洞的督導、維護和檢查,每年檢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