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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地金門史話》武器擴充與裝備檢查

發布日期:
作者: 董群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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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不定期檢查,總隊原則上每個月(或隔月)赴大中隊(含員工戰鬥隊)實施武器突檢一次,並作成績優劣紀錄備查,督導改進;大中隊及各員工隊,由各單位主官實施每月及每週抽查,並作紀錄。不定時檢查是自衛總隊人員配合各項視導活動,隨時抽驗各大、中隊的武器、裝備保養維修情形。吳媽福先生回憶說:「以槍枝保養來說,早期民防隊的槍枝都是發給各人帶回收藏保養,一家人有數枝槍是很普通的事,依規定總隊部每半年必須檢查裝備一次,大隊(鄉鎮公所)每三個月檢查一次,中隊(村里)每月檢查一次,村的警保幹事即是負責這項業務。民防隊員的槍枝一般都是掛在牆壁上,而一月份到五月份是金門的霧季,槍枝保養變得很重要。副村長因其他工作到府上時,可以順便要求將槍枝拿來檢查,對於保養不良者可以立刻要求改善。」

早期槍枝放在家中由個人保管,每個人擦自己的槍枝,檢查時再集合到村公所受檢,但隊員只顧為生計打拚,並未十分注意槍枝的保養,金門霧季很長,槍枝通常就掛在牆壁上,槍枝很容易生鏽,上級因此決定將槍枝集中保管,董巖山先生回憶說:「民國六十年代之前,每一個人的槍枝都是自己保養,那時槍枝也都放在家裡,遇有裝檢或出操射擊,由每一位隊員擦試乾淨後集中到各中隊檢查。但因金門多霧,把槍掛在家裡柴房,保養又未落實,造成槍枝生鏽,雖然有裝備檢查,但已經造成嚴重損害。」

集中保管的原因有多種說法,蔡福林先生回憶說:「有人槍枝帶回家保管,結果藏到自己都找不到。更聽說金沙鎮的隊員,種植一片甘蔗,甘蔗晚上時常遭竊,隊員氣不過,拿自己的槍和檢來的子彈到蔗田等候小偷,結果造成槍擊事端。上級檢討後,決定把槍枝集中到中隊部保管,由各村里設置軍械庫,軍械庫內訂製槍架,每枝槍依編號放置在架上。」

陳永財先生回憶說:「在我擔任鎮長以前,槍枝平常是由隊員保管,只有子彈是集中保管,後來台灣時常發生槍擊事件,金門地方當局有所顧慮,害怕隊員自己購買子彈,造成安全問題,所以才將槍枝和子彈全部集中保管,出操和演習時才發給每一位隊員,以杜絕安全問題發生。」

民國六十七年前後才集中在村(里)公所保管,遇有演習時才發給每一位隊員,不過每一把槍的槍托都噴有編號,每一槍枝都有固定的保管人。由縣政府撥款建造統一格式的槍架,二十枝一架,擺在軍械室加鎖,由專人保管。此後,武器保養由中隊規定時間,將隊員集合到中隊,統一集中保養,當時規定非常嚴格,三次不到,保管人即是要受到嚴厲處分。隊員各有工作,各有事業,每一個人都在為事業打拚,根本不可能有統一的時間,於是有的人就必須花錢雇人擦槍。蔡福林先生回憶說:「槍枝集中保管卻造成保養不便,因為保養時間必須統一,但隊員因職業不同,作息時間亦有異,何況可能還有不同的自然村,同一時間來做槍枝保養談何容易。於是有錢的人雇請清閒的人來擦搶,一天六百元,市區做生意人更是如此。」

集合自衛隊隊員集中保養武器,有實際上的困難。還有,金門有許多行政村是集合好幾個自然村組成的,村公所設在其中一個較大的村莊,其他村的隊員要到村公所,如果不會騎單車,步行還是有一段距離。裝備檢查每年都要檢查好多次,但自槍枝集中保管之後,統一時間保養原本就不容易,所以到了後期副村長時常利用人際關係,找部隊的阿兵哥來協助保養。許明鴻先生回憶說:「有的副村長直接和村落指揮官連繫,派部隊的士兵來幫忙擦槍,因為作戰協定,戰鬥村與村落指揮官關係密切,假如這村的槍枝檢查不及格,評比成績在後,指揮官也覺得很沒有面子,所以只要副村長提出請求,村落指揮官通常會幫忙。」

倪鳩靖先生回憶說:「其中最主要的當然是槍砲、面具的保養。每一枝槍、每一座砲、每一付面具都有保管人,每個保管人都必須負責保管的槍械裝備維持在最優狀況。每個人都要做初步的整理,村公所的幹部再做最後的加強。到了後期裝備檢查時,村里幹部還要帶頭做,裝備檢查有評比,成績不好還要受罰,我因與部隊還有一些關係,所以時常透過老同事調一些阿兵哥來協助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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