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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地金門史話》民防業務的精減

發布日期:
作者: 董群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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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金門位處敵前,基於戰地政務決策及防衛作戰實際需要,維持現有自衛隊制度,將全民納入自衛編組,全員保鄉衛國,平時不脫離各行業生產,每年僅利用農、漁閒期間,施予短期之戰門技能訓練;戰時配合國軍作戰,固守村落,且由乙種國民兵立即補充戰耗,以增強地區防衛戰力。

第二是金門為接戰地區,戰況隨時發生,基於確保台澎之安全,各項制度、法令與措施均須配合戰備,有利作戰之要求始為良策,故自民國四十五年奉命實施戰地政務以來,秉承戰地政務決策,「組訓民眾,建立地方自衛武力,鞏固戰爭面。」對復興基地之安全,貢獻至鉅。尤以軍政一元化體制,軍民合作無間,生活與戰鬥相結合,生產與建設為一體,現行役男已納入乙種國民兵管理,服行國民兵制。(國民兵)亦為兵役之一種,而隊員赴台居住滿六個月以上,依法實施臨召(召集),服常備兵役,亦符合國家之現況與處境需要。

王延卿總隊長在權衡利弊得失之後,乃決定維持現行自衛編組與運用。但王總隊長亦了解,民防組訓一直是金門地區民眾沈重的負擔。自衛隊員自十六歲起納入編組、訓練、服勤,至五十歲止,前後長達三十五年之久,較之台灣省徵服常備兵役二至三年為長,並須隨時接受命令,參加自衛戰鬥,卻無任何待遇,以致三十五歲以上男隊員及女隊員較多贊成廢止自衛隊制度。

而年近半百的老隊員更是抱怨連連,許明鴻先生回憶說:「早期自衛總隊較有權威,百姓也比較守法,上級一個命令,民眾就做一個動作,所以最早的民防訓練有長達三個月者。但到了民國七十年以後,民主化的潮流趨勢下,民意大幅抬頭,隊員開始排斥訓練,他們常抱怨說:『我都已經訓練了三、四十年了,到現在還要訓練。』有的說:『我從年輕受訓到現在,都已經是一個老頭子了還要訓練。』」

此外,每年甄選隊員參加國慶閱兵大典暨五項戰技競賽,就資料顯示有連續參加國慶閱兵大典十次以上者,每次自集訓起至結束歸建止,歷時兩個月之久,影響工作至鉅,又無法比照現役軍人享受各種優待,故對奉命服行自衛勤務,時有抱怨。

然而,廢止自衛隊制度,實施徵兵制與現行的戰地政務體制、法規相互牴觸;而改行徵兵制,對三十六歲以上男隊員及十六至三十歲之未婚女隊員將無法納入編組,無形中減少戰鬥兵力近五千人,支援軍勤人力四千餘人,直接影響地區防衛戰力至鉅。何況金門為接戰地區,戰爭隨時會發生,基於戰地政務決策及防區作戰實際需要,是有必要維持現行自衛隊制度,將全民納入自衛隊編組,平時不脫離各行業生產,戰時能配合國軍作戰,固守村落,並補充戰耗,增強防區戰力。

王延卿總隊長再三思量的結果,最後決定先從減少訓練時間著手,民防隊訓練的時間在王總隊長任內大大的裁減,七十八年度減自衛隊員的訓練天數及課程,機動隊由一個月減為兩星期,守備隊及婦女隊由二、三個星期減為一星期,一般公教人員減為三天。這樣減了二、三次,例如機動隊後來又減為一個星期,到最後減到只剩三天;守備隊及婦女隊最後也減到一、二天。訓練的時間減少很多,訓練的課程也儘量精減而且合理。

董巖山先生回憶說:「早期民防訓練較為嚴格,訓練時數和課程比較多,重視軍民的協防。以前訓練期間是沒有薪水的,伙食要自己解決,制服也要自己購買。但隨時代演變,民眾一再反應,後來發給制服,再進一步提供伙食,最後依受訓時數折算薪資發給。我到自衛總隊時,當年的年訓已經結束,那時草擬訓練計畫必須考慮很多種因素,以適應不同的隊別。那時各隊施訓時間長短也不一,季節也不一樣,學生訓練一般是利用暑假,漁民是利用海上風浪大不能出海的季節,其他的一般自衛訓練是利用農閒的季節。訓練天數的時數也逐漸減少,機動隊由早期的一個月的減為兩星期,再由兩星期減為一星期;守備隊及婦女隊由兩星期減為一個星期,最後減到一、二天。訓練時間改短,逐漸成為象徵性的訓練,到了八十年訓練就取消了。」(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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