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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手記》請聽我說

發布日期:
作者: 財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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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觸的孩子大都是十六、七、八歲的「大孩子」,但在他們面前我把他們當作「大人」看,不是他們個兒長得和我一樣高大甚至比我更壯碩,而是我寧可以一種朋友的立場和角度來和他們交談。

和這年紀的大孩子「相處」我特別注重傾聽││「聽話」其實不是件簡單的事,以往我們只著重在「對孩子談話」,而不是「和孩子對話」,也就是說我們一直想著如何讓孩子聽我們的話!卻忽略了孩子比大人更需要有人聽他們說話。他們要的是雙向的、開放的「交談」,一種言語想法的「交流」,而不是單方面字彙的「傳送」而已。這就為什麼有很多孩子寧可用「一指神功」辛苦的一字一句敲鍵盤,在網路聊天室裡和不知對方長的是圓?是扁?的陌生人(網友)「說」個沒完沒了,卻不願和該是最親近的父母師長好好的說上幾句話;因為在網路聊天室裏有來有往,大家表達意見想法的機會均等,誰也搶不了誰的話,誰也不能要誰閉嘴,這樣的「環境」讓人放鬆,讓人可以暢所欲言,達到表現自我的滿足感。

如何好好聽孩子說話?我首要強調:「一百公分的談話高度」,也就是:「坐著說話」。

這個「法則」從二歲到二十歲都適用。

我的經驗來自於我自己的孩子二歲大的時候,他見了鄰家養的小花狗朝他走來,竟驚懼的號啕大哭,我不能理解他何以對這麼小的狗兒如此害怕?直到我蹲下身來抱住他,才發現在我們眼裏的「小」狗,在小個兒的他的眼裏卻是如此的「龐然大物」;我領會到我們常以大人的眼光來衡量孩子的感受和表現是否「合理」?卻忽略了孩子們在那個年齡、心境上對自身的感受想要表達的訊息。

和孩子「坐著說話」,除了給孩子一種「這個時候我們是平起平坐,沒有尊卑之分,我們是平等的;我是和你在一起的,不是對立的」這樣的「情境」,讓孩子能真實的表達自己內心的感受和想法,達到真實的瞭解和溝通。

我曾有個輔導個案,那是個唸高二的男孩;他的老師都對他給與「不遵約束、目無師長」的評語。有一天他又和任課老師陳老師「槓上」了,甚至揚言給陳老師「好看」,陳老師氣得直言這次一定再也不饒他。

午休時分我把孩子請到會談室和他面對面坐下來說話。一開始我便「聲明」:我只是想「了解」事情的經過,我並不想「處理」任何人;我只想是想「聽」他為什麼這麼做,不是想「教」他該怎麼做。

他開始說陳老師是如何的「機車」,如何的看他不順眼,又如何如何的三番兩次故意找他麻煩,他一定要叫他外面那些哥兒們好好的給陳老師好看:::語氣激動神情忿然,用詞裏夾雜著「三字經」和「五言絕句」,動不動「問候」人家母親,隨隨便便就「提起」人家祖宗,可以說是聲聲刺耳,句句成「髒」,連在隔壁辦公室的同仁都納悶地探頭一探究竟。

他說了大約七、八分鐘,見我仍「興味盎然」地聽著,倒顯得有些不好意思的問:「教官,我可以說完了嗎?」

「陳老師那樣誤會、曲解你的意思令你十分生氣?」我幫他倒了一杯水。

「嗯!他根本沒有讓我把話說完的機會就斷定我是故意的,還說我態度不佳,動不動拿記過來壓我,幹!」他一拳打在茶几上,茶水都濺出來了。

「被誤會的滋味真的不好受,我也曾有過這樣的經驗;我一直都還記得那樣難受的感覺。如果陳老師那樣對我,我一定也和你一樣不服氣,一樣生氣!」看著他因為忿怒而漲紅的臉,我「感同身受」的對他說。

「可是他根本不讓我有說話的機會──算了!反正我又不是第一次被誤會,不必再解釋什麼了,媽的,我早就習慣被人家看成壞胚子了」他低下頭降低了音量,有些洩氣的說。

「嗯!如果這事發生在我身上,我認為我有理,我就要據理力爭,別人不給我機會解釋,我也要找機會證明!但我一定想辦法『說服』人家,而不是讓人家『屈服』。還有,如果人家在和我說話時,無緣無故就開口大小聲「問候」我的母親和袓宗,我心裡一定也很不舒服,不管他是不是有理,我就對他這個人的誠意打了折扣,我也不太想聽他說話了,這就不能怪我不給他解釋的機會了。」我「點」了他一下。

「媽的!我又不是故意的,我講話就是這樣子,又沒有惡意啦!」他搔搔頭,怒氣似乎已消了些。

「人家又不天天和你在一起,憑什麼要知道你就是這樣子?你又不是他什麼人,他為什麼要讓你大小聲?你可以說『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就是改不過來呀!』,他也可以說『我也不是存心的,我就是不能接受啊!』那麼事情就永遠不能解決,你永遠不能澄清自已的委屈,他永遠不知道自己誤會了你什麼;他也許氣過後就沒事了,你卻要就這麼一直扛著自己也不認同的『標籤』,讓自己委屈,讓自已難受,可能要好久、好久都不能釋懷,這::::損失最大的究竟是誰?」我本想再說,看到他眼眶已泛紅,便打住。

「::::媽的,都是你害我哭的啦!」他抹了抹眼角說。

「嗯?──你現在『問候』的,是你的母親?還是我的?」我故意「沈」了一下臉,語帶提醒地問。

「我又不是這個意思,媽───好啦!我儘量改啦!」他先是有些急了,又「會意」地笑了。

「教官,你不處分我?我對師長態度傲慢不敬,你不記我大過?」聽到我叫他回教室上課竟沒有「處分」,他有些意外。

「你確實是『罪狀』很大條,但至於處不處分你是由陳老師決定,如果陳老師不原諒你,他會送出『記過單』到訓導處來,按行政程序才會「會簽」經過我這裡;『解鈴還需繫鈴人』,我不能幫你『免責』,你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付出代價,但你一定要相信:陳老師不是你的『敵人』,他只是個想讓你知道:你的某些行為並不恰當的長輩。」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要他回去多想想。

「你中午跟他說了什麼?那小鬼竟然跑來跟我道歉,他和我『嗆堵』了這麼多回,從來沒有一次自己主動來道歉的。」放學時分,陳老師來到教官室找我,語帶不解的問。

「我沒有對他說什麼話,只是聽他說了很多話,你如何處置他?」我關心的反問。

「我都叫他『小鬼』了還能跟他計較?這小子其實本性不壞,就壞在態度不好、脾氣衝,往往說沒兩句話就滿嘴亂七八糟,就算沒什麼事也給他弄出一肚子火來。」陳老師接受了他的道歉,同時也聽他把感受說出來,事後,陳老師也自承大意疏失了某些細節,師生倆都同意以後會先相互「聽」一下再說。

一件可能一發不可收拾的的誤解藉由「傾聽」的方式,獲得了完滿的解決。

孩子從「被傾聽」的過程中感受並獲得了被認同和被在意的尊重感,同時也在訴說的過程中不但有了渲洩情緒的機會,更有了自我反省和思考的產生。我教孩子做了什麼?沒有!我只是聽他把想說的話說完,然後把聽完以後的感覺告訴他,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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