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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的俗語話》時到花就開

發布日期:
作者: 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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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時,金門男多於女,特別是自民國三十八年國軍退守金門之後,島上突然湧進十數萬大軍,適婚女子更是「奇貨可居」,因此,男婚女嫁流行「三八制」,男方到女方家提親下聘要給八千元聘金和八兩黃金,選定黃道吉日迎娶新娘之前,還要再送「八擔肉」──八百斤豬肉,供女方宴請親朋好友。

按照當時的結婚行情,男方除了要付給女方「三八制」的聘禮,再加上男方自己佈置洞房等等開銷,至少要花上二十萬元,而當時一個基層公教人員的月薪才一千多元,想要「娶某」,家裡需先「飼大豬」,還得省吃節用很多年,或四處向親朋好友告貸,才足以娶回一門媳婦,甚至,迎親當天的那一套西裝禮服,也可能向朋友暫時借用。所以,一般靠天吃飯的農民、或乘風破浪「鹽水潑面」的打漁郎,由於沒有固定收入,「娶新娘」是一生中遙不可及的夢想。

因此,一些比較有錢的人家生了兒子,即央人到處物色女嬰,比如有人連生好幾胎女嬰的、或環境所迫養不起的,請求割愛抱回家當「童養媳」,既可幫忙做家事,長大後更方便和兒子送作堆「做大人」成媳婦。這樣的媳婦自幼一手調教,最能適應家庭,也能節省金錢開支,並可省去婚嫁諸多禮數的麻煩。

當然,「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何況,自古以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觀念根深蒂固,一般娶妻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傳宗接代。

而正常的狀況是「嫁娶婚」,即女方出嫁,由男方依禮俗迎娶進門,女人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因而當新娘出閣轎子或禮車啟動之時,新娘要拋出一把「扇」──閩南語與「姓」同音,象徵把原來的姓拋棄,從此跟隨丈夫生活一輩子,繁衍下一代繼承家業。因為,過去農業社會民風保守,及早養個「童養媳」,有備而無患,將來不怕沒有媳婦傳宗接代。

其實,「戲法人人變,巧妙各有不同!」辦法是人想出來的,當時,也沒有實施「優生保健法」,近親結婚不但沒有人多加干涉,而且,親上加親還是大家公認的美事,於是,衍生許多「姑換嫂」、或「表兄娶表妹」的方式聯姻。所謂「姑換嫂」,即兩戶人家相互交換女兒,讓她們與對方的兒子成親,基於平等互惠,雙方可同時省下「三八制」禮聘及繁文縟節的條件。再不然,表兄妹成親,不管是姑表或姨表,畢竟是原來的親戚,親人總是比較好講話,親上加親,絕對是可喜可賀的美事一樁。

除此之外,結婚的方式,也有「招贅婚」,亦即一般通稱的「招囝婿」,也就是男方改姓嫁入女方家門,將來所生的兒女依母姓,繼承女方的家業香火。所謂「大丈夫坐不改名,行不改姓!」男人通常是落魄生活無以為繼,沒有錢成家立業,才甘願被改姓接受「招贅婚」。

小時候,「八二三砲戰」後的金門農村,到處殘破不堪,家家民不聊生。而我們家有五個兄弟,且沒有什麼田地或產業,一個個小蘿蔔頭像燕巢的雛燕,張口只會吃,不會幫忙勞動生產,曾有人當著父母親的面數著手指頭:「一個兒子結婚要花二十萬元,五個兒子就要一百萬元!」

的確,數手指頭的人是語帶譏諷,只是沒有把「將來要去被人家招囝婿」的話說出口而已。然而,他說的一點都沒有錯,因為,我們家房子毀於砲火,真的是到了「一窮二白」的境地,自己家裡一堆的孩子都吃不飽,誰敢把女兒送給我們家當「童養媳」,孩子成年後,就算有姊妹可跟人家「姑換嫂」,別人看到家徒四壁,也要退避三舍。因此,母親看著孩子一天天成長,常常是憂愁滿面,耽心孩子養大後,沒有錢娶妻成家立業,而父親總是安慰她:「時到花就開!唔免煩勞!」

幸好,孩子唸完小學之後,正巧適逢政府開辦延長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很幸運有升讀國中的機會,更隨著復興基地經濟起飛,大環境獲得逐步改善,兄弟們也一個接一個升讀高中,甚至,完成大學學業。如今五個兄弟不但都順利娶妻成家,也都獲得很好的就業機會。所謂的「一枝草、一點露,天無餓死刻苦人」,我們兄弟正像一株株的花草樹苗,隨著四時雨露的滋潤慢慢成長,正如當年父親安慰母親的那句話:「時到花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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