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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傳說》閩南喪葬之奇俗

發布日期:
作者: 蔡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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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板業者說這是有影ㄟ,但是不是每隻貓跳過就會變僵屍ㄟ,變僵屍是因為有一種『麒麟貓』跳過才會,另外雷電要注意,有分陽電與陰電,打到有的就會屍變,往生者肚子就會膨肚,要用銅鏡壓較不反,如果跳起,跳不過戶碇(其戶碇是木材作腳階),因為電是屬金,戶碇屬木不通電,化解辦法讓它抱木材,放於前面抱住,它就會定,這種現象大都是在躺水床才要注意,故要子孫睡於廳邊顧,注意是否有無變化,有時它會輪落土下,入殮打桶後就不怕反,因為釘在裡面。其中所提到銅鏡是以早蒸糕子,用來抹平糕子的銅製品,以早人,沒鏡,也會作鏡照。

為防患未然,入殮後常在棺材上放一銅鑼與一頂斗笠,據說預防貓跳及天上打雷,才不會傷到遺體,由來不可考。

七、安葬年利與閏月

通書中每年均註明『大利南北,不利東西』,或『大利東西,不利南北』,這俗稱『年利』,興建住宅必須參考『年利』而『擇吉興工』,出殯安葬營造墓地,也必須參考。長輩過世,孝眷擇墓葬遷葬,必須考慮墓葬的方向是否符合,如當年『大利東西』,則墓應『東西』方向,而不能作『東北』方向。但如墓已造好,才發現擇風水寶地卻是南北方向,有二法:

a停柩在堂,等待明年符合『年利』再葬。

b寄山照樣舉行出殯儀式,但安葬在原墓地,附近空地,暫時葬下等符合『年利』的年份,再遷葬原先造好的風水之中。

閏月,農曆中每四年必有一個閏月,在這個月的年份,婚喪喜慶不宜,除非不得已,是不拾骸,不遷葬,不修墓地。世代相傳,近年比較淡化。

八、遷墓形式:

遷墓有那種形式:

a夫婦雙壙的墓,(明代較多),有一方已安葬墓內,另一方葬在他處,如今子孫決定將其合葬一處,則先準備一具小棺木,將要遷葬之墓地掘開,把棺木骸骨按次序擺入新小棺中,骸棺加以封蓋釘牢,由古樂、孝男、孝孫,道士引魂送往新墓地,待到骸棺合葬雙壙墓穴中,遷葬完成。但其被遷的一方用小棺木,金門叫『中棺』,不可用堭金或骨灰罐,因為金剋木(棺木)其骨骸先用粗紙包,紅膨線(紅絨線)一圈一圈,接好,像人形,要照部位,又穿十一層衣,腳尾青、穿鞋不可用皮鞋,回家就會叩、叩、叩有聲,所以用布鞋,夫婦雙壙,中棺要高於另一位,另一位要低,所以挖墓坑要中棺較小,要挖淺,埋於墓地才不會一高一低一大一小。

b比較簡單的遷葬用陶制的『堭金』,高約二尺(一尺30公分),有個凸形的陶蓋。是專供放骸骨之用,俗稱『堭金』。拾骸之時;先備新草蓆一條,舖於地,後取出要裝之棺中骸,用清潔棉布擦淨,逐一排在草蓆上,尋找是否有遺漏,再依順序放入堭金之內,腳骨在下,頭骨在上,收拾完備,再用朱筆或墨筆在堭金蓋的內層寫明此系何人之骸骨及拾骸之年、月、日。

而移動堭金必須由孝男背負,到先前選擇之墓地上,上面簡單設墓碑即可。在金門設墓碑少,都用作半圓形狀。

九、不辭而別與不恭喜

喪家一應親戚朋友,參加喪禮已畢,吃『尾食』之後,就各自離開,離開時不得向喪主告別說再見,應不辭而別,頂多交代別人說他已回去了,嘴搓搓就走。

親友在新春元月到喪家賀年,亦不得『恭喜』改說『過年好』,否則是喪家大忌,而喪家不到親友家拜年,以免犯人家不吉祥,路上相逢,也只是點頭。過年大部份不出門,身穿黑衣去觸犯別人就不好,另外王爺生日、喜氣作生日,嫁娶好事少去『明明知人月內,去打房門』,意喻沒必要。

結語:

閩南喪葬文化如此繁複,有其自士族由中原南遷影響閩越之地,它乃是中華五千年文化,大融合才產生獨特習俗,現今工商社會都以簡便喪禮。古老傳統所擁有奇俗,正在消逝…。因它正被殯儀館、葬儀社取代,其實是好是壞無從認定,因是禁忌話題。

口述資料:一品香、南門棺材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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