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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信仰與金門

發布日期:
作者: 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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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由城隍信仰的傳說分布之地域而言,「以武昌附近為最先,江浙、江西、安徽等次之」;從大體而言,「以長江流域為最先,黃河流域次之,珠江流域又次之,東三省為最後」;若從各家詩文詞中有關祈求城隍的目的而言,「大抵為求晴求雨,或求民康物阜、風調雨順,或求禦盜禳災,陰陽表裡,共負守士之責。而晴雨之祈,佔大多數。」

唐代各地對城隍崇祀有加,連地方官員也加入此時髦行列,祭祀城隍時,都由地方主管官員親自主持祭典,在奉祀城隍蔚為風尚的當下,縉雲縣令李陽冰首開祭祀城隍文的先例,而張說的〈祭城隍文〉則為目前所見最早的城隍祭文,全文如左:

維大唐開元五年歲次丁巳四月庚午朔二十日己丑,荊州大都督府長史上柱國燕國公張說,謹以清酌之奠,敢昭告城隍之神。山澤以通氣為靈、城隍以積陰為德,致和產物、助天育人,人之仰恩,是關祀典。說恭承朝命,綱紀南邦,式崇薦禮,以展勤政。庶降福四甿,登我百穀,猛獸不搏,毒蟲不噬。精誠或通,昭鑑非遠。尚饗!

其文提及主持祭祀者為何人、當時對城隍的祭祀情形以及對城隍祈求的內容。其後李白、張九齡、杜牧、李商隱等人起而效尤,連篇累牘的祭城隍文散見於《全唐文》中,林林總總的祭城隍文中,不難看出信眾對城隍神的各方祈求,大抵為求晴求雨、求民阜物豐、求風調雨順或禦盜禳災。

五代時,城隍信仰相當普遍,而且在節度使錢元瓘的奏請下,開始對城隍神加上封號,例如《冊府元龜.卷三四.帝王部.崇祭祀三》記載:「末帝清泰元年(西元九三四年)十一月,詔杭州城隍神改封順義保寧王,湖州城隍神封阜俗安成王,越州城隍神封興德保闉王。」漢隱帝乾佑三年(西元九五○年)八月,蒙州城因城隍神顯靈悍衛城池,一城百姓生命財產得免遭海賊毒手,蒙州城民為感念神靈顯赫,特建請敕封該城隍神為靈感王。

宋代以降,城隍廟幾已遍佈天下,祭典中所使用的禮儀也比過去朝代隆重的多,此意謂政府有意將城隍納入其所提倡的秩序體系中,同時預示了城隍即將被制度化的發展。《古今圖書集成》卷三十二之神異曲詳載,宋太祖於建隆元年(西元九六○年)親祭城隍之事,秦蕙田於《五禮通考》中以為此次的告祭城隍可謂正史上的創舉,因為自對城隍祭祀,大抵為城中百姓或地方主管官員,宋太祖為第一位親祭城隍的皇帝。

明初,城隍信仰的大流行與明太祖—朱元璋有關,朱元璋認為他既已貴為天子,天上仙班的任免他或許無法置喙,但派到凡間的神仙他當然有權決定(事實上後來的皇帝不只地上的神要管,連天上所屬陽界的神也照樣派任加封;譬如媽祖被封為妃又被封為后,就是最好的例子)。他曾對臣子說:「朕立城隍,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則不敢妄為」、「朕設京都城隍,俾統各府、州、縣之神,以監察民之善惡而禍福之,俾幽明舉不得僥倖而免」,可見對城隍的重視,乃基於政治統治的一種手段。

城隍因為兼管陰陽的特性,而且對陽間作惡的人有現世報的傳說,被認為有助於社會治安管理,故大加推崇,明太祖在洪武二年(西元一三六九年)頒佈制度,使城隍神有了制度化的位階品秩。《明太祖實錄.卷三八》:洪武二年春正月丙申朔………封京都及天下城隍神。上謂中書及禮官曰:「明有禮樂,幽有鬼神,若城隍神者,歷代所祀,宜新封爵」。遂封京都城隍為「承天鑒國司民昇福明靈王」;其在北京開封府者,封為「承天鑒國司民顯靈王」;臨濠府封為「承天鑒國司民貞佑王」;太平府為「承天鑒國司民英烈王」;和州為「承天鑒國司民靈護王」;滁州為「承天鑒國司民靈佑王」。五府州皆正一品,餘在各府、州、縣者,府為鑒察司民城隍威靈公,秩正二品;州為鑒察司民城隍靈佑侯,秩正三品;縣為鑒察司民城隍顯佑伯,秩四品。其章服,京都城隍袞冕十有二章;開封等五府封王及各府封公者九旒九章;各州縣封侯伯者七旒七章………。

這雖不是城隍首次被冊封,卻是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城隍神被列入國家的祀典。例如:在明嘉靖(西元一五二二年)後,依《春明夢餘錄》卷二十二,及《明史》卷四十九所載,舉凡府州縣官初任,必先齋宿告廟;城隍聖誕必遣官致祭;在在顯出濃厚的官方氣息。

有清一代對城隍更是重視,不僅把城隍祭祀列入國家祀典,並規定新官上任須選吉日到城隍廟舉行奉告典禮。根據《台灣省通志》所言:「以城隍為護國佑民之神,凡地方官署所在,必有城隍廟存焉。」可見城隍廟與地方官署的關連之密切。綜觀清代,城隍神的祀奉從京師的都城隍,到各府、州、縣的城隍神,其祀典已然有了更隆重的規定,且上行下效,大家相繼崇祀,城隍爺在人民的心目中,自然成為超現實的統治者了。

城隍的神格與職司

一、神格

唐代對城隍崇祀有加,並開祭祀城隍文的先例;五代開始對城隍加上封號;宋代時宋太祖親祭城隍,開正史上皇帝親祭的創舉;明代對城隍晉封更有品秩之分,明太祖洪武二年(一三六九年)在禮官的建請下,正式詔命有司依城隍職等加以封爵如下:京都封為「承天鑒國司民昇福明靈王」,秩正一品。開封、臨濠、太平、和州、滁州皆封為王,秩正一品。開封府城隍敕封為「承天鑒國司民顯靈王」、臨濠城隍敕封為「承天鑒國司民貞佑王」、太平府城隍敕封為「承天鑒國司民英烈王」、和州城隍敕封為「承天鑒國司民靈護王」、滁州城隍敕封為「承天鑒國司民靈佑王」。其餘的府均敕封為鑒察司民城隍威靈公,秩正二品。州城隍敕封為鑒察司民城隍靈佑侯,秩三品。縣城隍敕封為鑒察司民城隍顯佑伯,秩四品。城隍神在明太祖敕封的桂冠下,從此奠定了與人間官職相對應的地位,這些封「王」的城隍神,可與號稱「三公」的太師、太傅、太保或左右丞相平起平坐,各府、州、縣的城隍則與知府、知州、知縣相當。這種現象在明清兩代都沒有什麼改變,清朝時因為行政階級調整,依清律在京城者為京城隍,銜「福明靈王」。省城者為都城隍,銜「威靈公」。府城者為府城隍,銜「綏靖侯」。縣邑者為縣城隍,銜「顯佑伯」。再次為鄉鎮之境主,一般無銜,若有則以子爵或男爵名之。

除了城隍神的封號、位階外,有關城隍的形象在《太平廣記》、《古今圖書集成.神異曲》都有提及城隍是身穿紫衣或紫衣朱冠者(參見本節下頁),另外在《集說全真(一)》提到城隍面貌:康熙年間,隴西城隍本塑黑面而髯鬚,貌頗威嚴。乾隆年間忽改塑美少年豐姿。原來雍正七年,有位謝書生,年甫二十,從師廟中寄讀,一夜先生出外,謝生見一人來禱,乃隱身神後,始知是賊人來祈願,若行竊有獲便具三牲來獻。豈知次日賊果來獻牲禮。謝生憤憤不平,乃為文責之。當天晚上,城隍神就將謝生誤解的始末托夢給這位書生,書生也真的從書篋中搜出這篇文章,並隨手焚毀。這篇文章適巧被行路神發現而呈報給東岳大帝,城隍神因而被撤職查辦,這個位置就由謝生遞補。

關於城隍神的性格,城隍只是仙界的一個官位,那個神靈坐上這個位子,是不是有任期都不得而知。不管那個宗教都認為能夠成神必然絕對是正直的,尤其城隍更是聰明正直的神,因為聰明所以在判決時不會受巧言狤辯而被矇蔽,因為正直所以鐵面無私決不通融。您在進入城隍廟之前,在兩邊壁上一邊刻著正直,一邊刻著聰明,原因在此。所以不管那個神坐上城隍這個位子,祂的特質仍然不變的。

二、職司

早期「城隍」以守土為主要職責,《古今圖書集成.神異曲》有一段記載唐代城隍的故事,頗能表明早期城隍以守護地方為主要職責:

唐玄宗開元年間,滑州刺史葦秀莊,有一天閒暇無事,到城樓上眺望黃河,突然眼前出現一個穿紫衣戴朱冠的人向他通名拜謁,葦秀莊驚訝之餘,猜想他是位神,就請教他是什麼神?對方答稱是城隍之主,葦秀莊明白了,問其何事見教。城隍說:「黃河河神最近要端正河道,毀壞我城,我堅持不許,乃決定五日後決戰於河邊。我怕不是他的敵手,所以特來向使君求救援,請您派兩千人持弓弩助陣,必能獲勝,您是這城父母官,您必有所主張。」葦秀莊答應幫忙,城隍一下子就不見了。到了約定之日,葦秀莊率領勁卒二千人登上城牆,一會兒黃河忽然變得晦冥,須臾有白氣直上十餘丈,此時城樓裡也射出青氣,和白氣相縈繞。葦秀莊立刻命令弓弩手齊射白氣,白氣受挫,氣形漸下,最後僅存青氣,如雲峰之狀,復還城樓中而消失。從此以後原本距離城牆很近的黃河,漸漸遠退退離了五、六里之遠。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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