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莎之殤
丘逢甲一八六八年,生於現今苗栗銅鑼一帶,少年時有神童之雅譽,十四歲考上生員,二十六歲中進士,但是他不喜歡作官,所以就去教書。他寫起抗日的文章激昂慷慨,甚麼「義與存亡」、「誓死守禦」,等到獨立戰爭一爆發,他身為副總統──台灣之子,沒發一兵一卒、一砲一彈,就捲軍餉逃走。連橫台灣通史說他:「亦挾款以去,或言近十萬元。」
愛台灣的人,已經挾巨款逃走了,到大陸去做「台灣道民」;那些被懷疑不愛台灣、或者賣台的人,卻死守台灣,面臨異族的統治,想走而走不了。根據馬關條約,限兩年內日本准中國割讓地方人民遷居,逾期不遷,視為日本臣民。當年祖先唐山過台灣,冒了多大的風險,誰想到要變成夷狄之人;福爾摩莎也萬萬想不到,那個口口聲聲說愛他,又說自己是台灣之子的丘逢甲,主張獨立自主的丘逢甲,會在砲聲剛響起的時候就逃之夭夭。
福爾摩莎想:「他每一次考一百分、第一名有甚麼用?我寧願他不識字、去種田,有情有義,還可能留在我身邊」。丘逢甲的遠去,對福爾摩莎是重大打擊,因為她最不願意看到丘逢甲只愛自己,他對福爾摩莎的愛只是虛情假意,一旦事情緊急連母親都可以拋棄。福爾摩莎已經哭不出來,這才是真正的悲哀。
福爾摩莎又撿起詩來看,越看她越生氣:「割讓雖然令人哀痛,也是萬不得已,大清國難道願意;臨陣脫逃的人不知羞恥,反而寫詩批評別人,張揚自己。」福爾摩莎憤憤不平的說:「好一句扁舟去作鴟夷子,呸!他配嗎?他回頭望我的時候,難道自己不覺得羞愧嗎?」
唐景崧與丘逢甲──台灣民主國的總統與副總統兩天之內都相繼逃走了,證明他們並沒有為這塊土地流血、犧牲的決心,一個個把錢都捲走,到一個安全的地方去快活,假如他們戰死不走,也還算一條漢子,為台灣民主國留下精魂一縷,作為後人效死的典範,無奈那些人平日只會搗亂、只會械鬥,真正英雄有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