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雲吐霧說「粵華香菸」
「粵華」二字,是民國卅八年五月,恢復十二兵團番號時,胡璉將軍為表示該兵團係黃埔嫡系所取的「代號」。也是該兵團進駐金門並奉命改為「金門防衛司令部」後,胡將軍為調節戰地物資供應所成立的合作總社的「寶號」。另外,又是該合作總社發行的一種叫「銀幣流通券」(即粵華流通券)的「名稱」,及委製發售的一種香菸的「牌子」。半世紀過後的今天,但凡還健在的十二兵團的官兵,對「粵華」二字,應該真的是「沒齒難忘」了。
說「粵華香菸」是當年很多金門守軍官兵的「荒漠甘泉」,應不為過。可是,她的芳名竟不見於催生她的胡將軍手著的《金門憶舊》中,胡將軍留下的唯一與她有點關係的一句話是:「一包新樂園香煙,賣一塊大洋錢(銀元)。」的確有點不夠。所幸,《金門縣志》和王振漢的《金門萬縷情》沒把她忘記,也算是彌足珍貴的「補遺」了。
《金門縣志》提到了兩點:一是「民國四十二年,一度有輪船往來金門、香港,經常輸入洋菸。」(卷八‧香菸供銷)二是「四十二年金防部經濟組設金門(城)煙廠於官裡村,員工百餘人,同年五月開始生產,計有金門牌、粵華牌、金島牌、莒光牌四種香煙應市。」(卷七‧製菸工業)
《金門萬縷情》也提到兩點:一是「國共戰爭後,大陸失守,唐山阻隔,香菸供應中斷,軍民所抽的菸必須仰賴台灣進口。」二是「設在官裡的『金城菸廠』於民國四十二年五月開始生產,月產六十萬包,員工數百餘人。所出產的香菸品牌」計有(同前,從略)。嗣因菸葉供應不繼,終於在民國四十四年歇業停產。」(摘要)
以上兩書所記,可以互參互補。不過,《縣志》中有關洋菸輸入的時間,與實際有點出入,詳後。王著中的「員工數百餘人」有句讀上的問題,可作「員工,數百餘人」,也可作「員工數,百餘人」(應是這個讀法)。
提到當年金門的香菸供應,在廈門未失守前,或恐如王先生所說:「皆來自唐山進口。」雖然如此,價格應也早已上漲(當時,早晚價差一倍不稀奇)。及至廈門於民國卅八年十月十七日失守,香菸貨源立即中斷,民間雖還有些存貨,在「奇貨可居」的現實下,菸價一夜暴漲是必然的事。所謂「一塊現大洋買一包新樂園香菸」,絕非誇大。惟胡將軍所說的「新樂園」菸價,疑是古寧頭戰後的事。因為,廈門未失守前,金門所需的菸絲,多係自刨。至於香菸,不可能捨近求遠,從台灣進口。但在廈門失守後,軍方的補給完全由台灣支援,台金間的海上交通頓時熱絡。「新樂園香菸」應就在那時銷到了金門。惟因當時局勢緊張,軍方的海上交通工具調度不易,民間船舶若非軍方徵調租用,大都不太願意開往「前線」。換言之,從廈門失守到古寧頭戰役結束這幾個星期中,可能是金門島上的菸槍們最黑暗的時期。據連上的菸槍們回憶說,那時,有錢也買不到菸,只好幾個人共抽一支,或一支菸做幾次抽,再把菸屁股藏在火柴盒裡,以便「救急」。
古寧頭大捷後,贏來了榮耀,也贏來了台灣的物資,其中包括了犒賞、勞軍的香菸。台灣的「新樂園」可能就是從那時起才增銷到金門的。但因僧多粥少,「斷糧」現象難免。胡將軍所說的「一包新樂園,賣一塊大洋錢」,可能就在那個時期或稍後,因為,那時的官兵薪餉都改發銀元,次年四月十七日發行的「粵華流通券」以銀元計值,即為事證。所以,那時的官兵,腰上都纏有幾塊現洋或金戒,以備不時之需。當時,一塊大洋可買一擔穀子,一包香菸要一塊大洋,當然就很貴了。這種情形,在四四年春天,一江山失守後的南麂島,也發生過,而且更貴到「一包新樂園賣八塊台幣」,大家只好認了。另外,開往金門的補給船有一定的週期,而且還有氣候的影響,一有延期,菸價就難免波動。好在那時官兵薪水太低,養成了「節省」的習慣,一包菸維持四、五天不成問題。
韓戰爆發後,台灣的戰略地位陡的升高。美國立即派了一個由四十四人組成的「軍事代表團」來台,麥克阿瑟將軍也匆匆訪台。三個月後,中共發動「抗美援朝」,美國駐台的「軍事顧問團」正積極籌組中。同時,美國民間的「西方公司」也來了。表面上是協助「中國的游擊隊」,實則是要利用我們的游擊隊進入敵後去蒐集情報。這個訊息,對胡將軍來說,太有意思了。因為,早在卅八年五月間,胡將軍由江西飛台灣向蔣總裁請示機宜前,曾召開了一個小型的高階會議。當時,柯遠芬將軍曾提出了一個在閩粵贛邊區山地,建立游擊根據地作孤軍奮鬥,與共軍週旋到底的方案。這個方案,胡將軍面報總裁後獲得認可,嗣因情勢發展不利,而成了一個「沒有實現的雄圖大略」(見柯遠芬將軍《暴風雨》)。
現在,美國人要協助「中國的游擊隊」,以他身為防衛司令官,又兼福建省主席的立場,以游擊隊策應正規軍反攻大陸的作戰構想,應是他「胸有成竹」的一部分。因此,在層峰的授意下,他與西方公司接觸後,就很快地成立了「福建省游擊總隊」,自兼總指揮。更為了擴大實力,就僱用商船往香港,尤其是調景嶺招收反共人士及離散官兵,前後共三千多人。因此,金門與香港之間的海上交通就這樣建立起來了。它除了接運招募到的游擊隊員外,並替金門的僑眷到香港去兌領僑匯。領了港元,統統買成貨物,如洋菸洋酒、毛線、絲襪、口紅、布料等等,回來賣給「粵華總社」,然後將現款送到僑眷手上。時間可能在民國四十年春夏之間,美軍顧問團正式掛牌前後。後來,由於有人帶了洋菸洋酒回台灣,被海關查扣論處,竟變成了「金門胡璉走私」的證據,而弄得胡將軍一時有口難辯。及至韓戰於民國四十二年停戰,西方公司撤走了,福建省反共救團軍(游擊總隊)也解散了,且由於財政部來的「走私」壓力太大,港菸港貨才不再流入金門。(參自胡璉將軍《金門憶舊》)
瞭解了上面這段往事,便可知金門之有香港來的洋菸,是從民國四十年夏秋間開始,而不是《金門縣志》上說的「民國四十二年」。
其次,筆者於民國卅九年秋末,隨「怒潮學校」遷到金門。當時,我們抽的都是台灣來的新樂園。到了民國四十年夏秋間,我們駐在瓊林時,就有「粵華香菸」配售了。價錢比「新樂園」貴三毛,即一元八角,品質也勝過「新樂園」。但配售數只有五包左右,連長少說也有兩三條,因為,連長來跟我們聊天時,我們都是吸他的「招待菸」。有時,還對我們四個錢少事多(二等兵超級上土代理上尉指導員、中尉幹事、少尉排長等)的見習官「大行犒賞」「粵華香菸」一包。到了那年冬天,我們這批「見習官」升了准尉,月薪由三十元跳到四十八元。筆者有時也買包香港進口的「銀行牌」來「豪華」一下。當時的售價是每包新台幣三元(粵華流通券一元),「黑貓」是五十支罐裝(俗稱「聽」),每支零售新台幣五角(當時各種菸都有拆包零賣的交易),一般低階尉官及士官兵只能望菸興嘆。有一次,特務長買了一支「黑貓」,請了四、五個人的客。那種「開洋葷」的滋味,令人飄飄然。以上是筆者親身經歷的往事,因此,又可證明:金門在民國四十年秋天就有「粵華香菸」了,也可鐵證金門那時已有香港來的洋菸。
為了進一步查證「粵華香菸」的事,筆者從台灣菸酒公司得知,他們在民國八六、八八年,分別出版過《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局志》,和《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專賣圖錄》。經往圖書館一查,在《局志》中一張「菸類上市及停產日期」的資料表裡,查得「粵華牌菸」於「四十年上市」,「五十三年停銷」、「金門牌菸」於「四十年上市」,「四十三年停銷」、及「莒光菸」於「五五年五月上市」,「七八年十二月停銷」等紀錄。此外,各軍種委製的軍菸,上市及停產時間大致如下:陸軍「七七」,分級的,40—43年。不分級的,40—53年。海軍「順風」(分級與不分級),39—43年。「克難」,42—53年。空軍「藍八一四」,53—55年,「紅八一四」,53—66年。聯勤「四一」,40—43年。裝甲兵「三三」(分級與不分級),39—43年。「中興牌」,42—53年。「九三牌」,52—60年。「國光牌」,59—67年。此外還有「復興」、「勝利」等軍菸,及專銷金馬地區的「梅花」和專銷福建省區的「幸福」。
至此,這才曉得當年在金門吸過的「粵華香菸」,是「粵華合作總社」委託菸酒公賣局產製的。至於《金門縣志》和王文中所說的「民國四十二年在官裡設立『金城菸廠』,產製『粵華』、『金門』………等四種牌子香菸的事,可能是因酒廠搞成功了,台灣省菸酒公賣局也莫可奈何。不過,從香港「走私」進口洋菸的事,已鬧待沸沸揚揚,適巧西方公司又有打退場鼓的消息。香港這條「藍色公路」一斷,對金門的軍經建設當然是不利的。雖然,當時的菸酒是公賣制,但因曾有長官對胡將軍暗示:「在台灣必須循規蹈矩,執行中央整體政策。在金門一切從權處理,但求能打勝仗,不受法令約束。」更因酒廠已搞成,受此激勵,就搞起菸廠來了。只是,計畫的可行性研究恐怕還差把火。因為,金門製酒成功,是因島上出產高粱,主要原料不缺,且有好水,而包裝材料和技術也容易克服。製菸就不同了,作為主要原料的菸葉,就必須仰賴台灣進口。而菸酒公賣局多已和菸農訂有長期採購合約,菸農遇有天然災害時,公賣局會伸援手,所以,他們的產銷及相互依存的關係非常深厚,外人想插手進去,不太容易。就算能買到一點,也多不是好貨。公賣局只要對菸農略施小惠,金門就買不到台灣的菸葉。千算萬算,金城菸廠就沒算到這點,有「疾」而終,也是必然的結果。
「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粵華香菸」的名字也像古今英雄一樣,被歲月的浪花捲走很久了。但也「證道」了一句話:「凡走過的必留下痕跡了。」這就夠了,還能要求更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