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札記77 不殺生的印度人
我們是深夜到達德里的,第二天一步出飯店,立刻響起一陣喧噪,只見一大群長尾鸚鵡,在樹上呼朋引類。在印度那幾天,天天都看到成群的鸚鵡,簡直比麻雀還要尋常。這還不說,在郊區還看到野生的孔雀呢!
印度飯店的落地窗上,常寫著「小心猴子」,原來即使是通都大邑,也經常有猴子出沒。清晨時分,路旁高低錯落的屋頂上,猴子三三兩兩,顧盼自雄地蹲坐著,一點兒都不怕人。
在印度那幾天,最讓我吃驚的是:在小城薩摩地,看見一隻母野豬帶著小野豬在店舖前巡逡。野豬吻部尖突,小野豬身上又有條紋(家豬沒有),以我的背景,是不會將家豬誤認成野豬的。
印度人不殺生,人和動物和平相處,近得彷彿可以彼此流轉,輪迴觀念大概就是這樣產生的吧?
輪迴
梵文原意是「流轉」,意思是說,眾生各依其因業,在六道——天(神)、人、阿修羅(魔)、地獄、惡鬼、畜生間生死相續、升沉不定。因而人和動物間的關係是連續的,不是分離的;動物可經由輪迴升格為人,人也可能經由輪迴降格為動物。輪迴原為婆羅門教(印度教前身)的觀念;佛家認為,只有修到涅槃的境界,才能脫離輪迴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