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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碧山陳四明文獻拾遺

發布日期:
作者: 羅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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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降伏張禮,雖費了鄭成功一番工夫,但又能添一處根據地,收編兩三千人與糧草,對於鄭軍在潮州的前景也算跨出不錯的一步;但接下來的發展,卻是鄭成功始料未及。據楊英記載,駐在揭陽縣的鄭鴻逵得知達濠埔已平定,張禮請降,於是致書來賀,稱要和鄭成功面會機宜,「並借張禮一觀」。對這附帶的事項,鄭成功不疑有他。十二月十四鄭軍移師入揭陽縣,鄭成功便帶張禮往見鄭鴻逵。在與鄭成功討論過對鄰近不服勢力的處置之道後,鄭鴻逵便要張禮留下來,以便擺布他——「從征實錄」記載:「時定幕陳四明家屬被張禮所掠,陳請殺之;隨沉之水,致書謂『禮酒醉沒海』,藩(鄭成功)悔曰:『吾送去差矣。人必謂吾假手,後將何以招亡納叛而使投降?定國待人何□□□(此處闕文三字)!』」

由楊英的記載來看,鄭鴻逵誘使鄭成功將張禮「送上門來」,並進而將張禮置之於死,是出於陳四明的請求。陳四明對張禮被殺、自己大仇得報一事,當然知情(或許鄭鴻逵就是當著陳四明面前「處置」張禮的)。但「紀年」內絲毫不提這一段,原因無他:幹了這件事,使鄭軍在廣東的發展蒙上陰影,也造成鄭鴻逵、鄭成功叔姪間的嫌隙。

以張禮的罪過來說,聚眾劫財擄人,若將之依律典刑、治死亦不為過;但他既已向鄭成功投降,則在「殺降不祥」的古老慣例下,起碼鄭成功得保障其生命安全。但張禮卻是不明不白死在鄭鴻逵手裡,消息傳出,廣東地方的割據土豪必會認為是鄭成功不欲留下張禮,不但「吃掉」張禮的人馬、進而又假手於叔叔殺掉張禮,自己圖個乾淨;這種看法一旦形成,日後鄭成功要「勸降」都不會有人相信了。鄭成功本無意取張禮性命,但「殺降」的惡名卻得由他來扛,無怪乎他為之氣惱。對張禮之死將造成鄭成功不悅這一點,鄭鴻逵不卜可知;他之所以敢把已歸降鄭成功的張禮弄死,想來是佔了叔姪尊卑之分,鄭成功即便老大不高興也不好為此和他破臉,頂多私底下叨唸幾句罷了。由鄭鴻逵唬弄姪兒也要將張禮除掉的作法來看,他確乎是很器重陳四明,才會甘冒不諱也要為其出這口惡氣。而在陳四明遭劫後次年、即永曆四年之年初,鄭鴻逵還更疏請授陳四明「贊畫副總兵」之職(這固是因鄭鴻逵重其才具,但或也有「補償」的成分在內;若陳四明不是隨鄭鴻逵遠出潮州、又想把家眷搬來,就不會遭到打劫)。能得見重若此,陳四明當是銘感五內,但他卻不將鄭鴻逵為其討回公道之事記載下來,原因便是「不好說」——為個人仇恨而影響大局,畢竟不值得說嘴。而以陳四明之吏才,又豈會不知張禮之死,將會對鄭成功經略廣東的打算造成何種影響?陳四明對張禮的仇恨,之所以會深到定要他「拿命來」,恐非僅因家財損失;陳四明的妻子莊氏曾落入張禮之手,這班海盜可不是什麼紳士君子,也不會尊重女性。莊氏雖趁夜僥倖脫逃,但夫婦間只怕很難再親睦相處如前;即便陳四明不願為此再責難妻子,但世情閒言就足以使倆人面臨極大的壓力。劫案後的次年二月末,莊氏便投水而死;雖陳四明所記是稱當日因正值自己生辰、整天辦公沒吃飯加上回家後又沒人伺候,激怒下「語不擇音」才導致妻子尋短,但其中不曾明言處,有不足為外人道矣。莊氏會挑在丈夫生辰如此怠慢,絕非疏忽,而是蓄意以此激其惡言相向,為她接下來的自戕製造一個「正當化」的理由;由另一方面來說,也是其顧全夫君面子的苦心。瞠對如此結局,陳四明之愴痛可想見,其低調由來有自。

在張禮遭殺之後,接下來的半年多,鄭軍方面在廣東的進展並不順利,屢逢頑強抵抗。不消說,這是張禮之死起的不良效應;既然歸降都不見得能保住老命,眾土豪勢力當然寧可戰場上見個高下,也不任人宰割。而這樁討回公道之舉,在筆者認為,其實也反過來影響了日後陳四明自身的進退考量——當鄭鴻逵還活著的時候,陳四明受其庇蔭,沒人能去動他。但當鄭鴻逵在永曆十一年身故後,鄭成功方面派人來找陳四明要其繼續效力(在「紀年」中謂是遭「脅聘」,頗有被邀赴「鴻門宴」的味道。),陳四明的態度便顯得很消極,一再「病告在家」;甚至在永曆十五年年末,因其辭卻之意不被接受,陳四明只得把自己給餓到形銷骨立,就怕來催他上路的差人懷疑他不是真病。陳四明在鄭鴻逵死後不願轉事鄭成功,筆者認為原因有兩個:一是他不能確定鄭成功會不會翻「舊帳」、把早些年在潮州發展受挫的事拿他來出氣。另一個原因則是張禮雖早已被殺,但當年他投降時被收編到鄭成功麾下的老部屬中,恐怕還不乏其親信甚至親屬仍在,且思量要為張禮報仇;若給這班人曉得了張禮之死是出於陳四明的主意,那陳四明在鄭成功幕下的日子,恐將面臨「明槍暗箭」的危機,不知何時怎麼死的都不知道。有這兩項顧慮,難怪陳四明曾有三個月之久,「每日只以米湯一二盞啖口救命」,想盡辦法就是不要去,因一去了就可能老命不保。而到了永曆十六年(康熙元年)年初,「脅聘」又上門了,這時陳四明已計無所出,最後經「揣力度勢」(筆者按:約當同時,鄭成功正因鄭經與乳母私通生子而勃然大怒,下令要斬鄭經,但諸將卻不肯奉命,鄭軍陣營內一時發生領導危機。這諒必使陳四明認為南明勢力前途黯淡,已非效力的好去處。),為保己身和日後發展,也只得去向施琅「輸誠」了——陳四明求鄭鴻逵報仇出氣之舉,雖有其充足理由,但國難之刻快意一時,又於事何補?然欺凌受侮、求一公道,凡有血性者又豈能免?亂世中人處事立身,難!難!難!

在前開詩篇、載記之外,還有一項據傳是陳四明所遺之物,筆者對其來由略有揣測,或可備一說。在「金門宗族文化」第二期第一一八頁,陳怡情先生為陳四明「紀年」所作「本文背景說明」的末段,提到在碧山陳四明故居正廳前方的花台基座有一方形巨石,四面有刻字,據鄉人傳說係陳四明日常用來舉重、鍛鍊體魄用的石塊。今年八月三日,陳怡情先生發表於「浯江副刊」之「明朝碧山陳甫毓家族傳說故事—苦父灣與陳四明」一文中,再度提及此石,但對其來歷之說則有所不同;陳先生此文中稱:「明朝天啟年間,金門時遭倭寇侵擾,人財損失慘重,四明當時年少,但有大志,日後欲保衛鄉土,及稍長,即僱人用一塊方形大石頭,上鑿洗臉盆,下側四方各鐫一字〈望.高.孕.秀〉,以勵志而自勉。余釋之是要先洗清面目,然後,望有、高舉、孕生、秀士之意也。」——關於此石用途的說法,有健身器材和洗臉盆兩種之不同。筆者認為,前一種說法可能不大。首先:古代雖有石製舉重器械,但這塊方形大石和一般「石鎖」的型制相差太大,用之以鍛練膂力必然極不稱手,況且這個用途與其上所刻四字也看不出有何關聯;再者,陳四明於「紀年」中自謂七歲就塾、十九頗有志於學,並不曾提到自己有欲以武弁為晉身之階,似無特以此為健身方式的理由。至於第二種說法:此石上有凹槽,作為盥洗用具或有可能;可是,將如此粗重之物置於屋內當洗臉臺,似又不合一般居家擺設的情形。基於陳怡情先生稱此石係位在「正廳前方的花台基座」,筆者認為,這塊石頭原本應是件「花器」、用來擺花盆的臺座。至於上刻之四字,「孕秀」當與「毓秀」同義,形容可孕育特出人、物之優良環境;「望高」二字則是名詞,據道光間刊本「廈門志」卷二載,在廈門島西南角即有一座「望高山」,以其高可望遠而得名,係當地一景。筆者揣測:這塊刻有「望高孕秀」四字大石之原主,當年諒是往遊廈門島時,在望高山上採得某種奇花異草抑或適於作為盆景培育之小樹,方為其特製一石臺擺放,並鐫字以誌。石上凹槽,乃為擺放花盆而鑿。至於此石原來的物主是誰,因其本身未提供充足線索,是否即是「陳四明」,還未可為定論。筆者之蠡測,謹供陳怡情先生參考。

在最後,筆者還有一點淺見,是關於「紀年」一文的文義註解。「紀年」中陳四明五十五歲紀事的末段,有如下之語:「余自從提督(筆者按:指施琅)進京後,即杜門掃軌,欲效先人灌園故事,何意今日再為馮婦,○為時勢所逼,誦北山移文之章,愧何可言。」對這段話中的「北山移文」四字,王先正老師註解為:「本山原指詩經小雅篇名,〈北山序〉:『北山,大夫刺幽王也。役使不均,己勞於從事,而不得終養其父母焉。』在此指任官辛苦。移文指檄文或公文。」(筆者按:王老師註解的開頭兩字本當是「北山」,「本山」諒係手民之誤。)對於陳四明原本的文義所指,筆者的看法與王老師不同:「北山移文」四字不必分而論之、「北山」也不是指詩經篇名(王老師可能是被「之章」二字誤導了,才會想到詩經上去);「北山移文」也者,即是南北朝時的南齊人孔稚珪所寫的一篇文章之名。孔稚珪作此文,是為諷刺與他同時代的周顒:其人本在北山(即南京之北的鍾山)建草堂隱居,裝出一副高士模樣,可是一旦以清名博得徵召起用,便迫不及待跑去海鹽縣作官;後來在他將上京入覲的途中,又要順道往北山一遊,好像還很眷戀山林生活似地。對於這種走「終南捷徑」的假隱士,孔稚珪很看不下去,於是便假「鍾山之英,草堂之靈」的口吻寫下這篇文章,揭露周顒的前後不一。陳四明之所以會「誦北山移文之章,愧何可言」,從「紀年」中的自道來看,是緣於他自施琅進京後,本有意回歸田園,結果卻還是重作馮婦、又當了海澄總鎮馬化麟的幕僚,並接受其贈予的「靴帽袍儀」;起初的決心,在出仕受見重的好機會下又給打消,是以感到慚愧——然筆者覺得,陳四明雖稱出仕是「為時勢所逼」,但他心中其實是感到自豪的:若非其能力獲得肯定,施琅豈會把他列入向馬化麟推薦用人的名單、甚至在馬化麟蒞任後還特意來信強調陳四明之「老成練達,忠厚誠懇,文理精深」、要馬對他青眼相看?

觀「紀年」中的自道,在陳四明四十二歲之時,鄭鴻逵去世了,那時他便曾有「從此欲焚筆硯而侶樵漁」的念頭;可是幾年後,陳四明還是去了施琅軍前「輸誠」。其「退隱」之心,原就不是第一次打消了。且容筆者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紀年」中陳四明欲脫離案牘生涯的「宣言」,是不能太過當認真看的——他作不到、也不欲如此。作不到是因為他乃一家之主,有「食指百餘」待哺,一個無甚恆產積蓄的書生若再失去薪俸,全家豈不是得喝西北風?光靠「侶樵漁」,是養不活一家子的。至於筆者謂其「不欲如此」,只要看陳四明樂道自己幕僚生涯中歷次受褒受見重的經歷便可知:身負吏才、希冀盡展的他,豈會甘願就此撒手,將自己的抱負與本領給輕輕拋卻了?

在陳四明的一生中,「仕」與「不仕」,以及出仕的對象,主導了其心理走向與行止;要不要「事二姓」,在他身處的年代,也是許多士人同樣得面臨的抉擇。雖說「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但當國家已無能庇一匹夫之時,個人除了為自己打算,還能如何?「紀年」中所揭露的,不僅是可資為南明歷史的參考資料,也是亂世中的一個士人處在夾縫中冀求生存的記錄——他活下來了,但這中間承受過的種種痛苦辛酸,豈是筆墨紙面所能描寫得盡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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